原标题:【新时代 新征程 新伟业 乡村文明大家谈】
用法治力量滋养“文明乡风”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崔亚明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如何将法治文化宣传融入群众的生活生产中,引导群众向善、向美、向好,稳步推进文明乡风建设,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注入法治“动能”,努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围绕这一主题,记者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法律工作者、基层工作者,结合普法实践、基层治理实践,进一步探索“用法治力量滋养‘文明乡风’”的理论支撑、实践路径。
记者:文明是一种“软指标”,法治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又是一种“硬措施”,在推进乡村文明建设中,作为“硬措施”的法治会发挥哪些作用,让“软指标”不软?
全国人大代表、兰州市律师协会会长陈灿: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治理有效,法治赋能是关键。乡村建设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只有把法治融入乡村治理全过程各环节,激活乡村治理“法治细胞”,以法治文化浸润人心、涵养民风、优化乡风,才能真正引导村民向善、向美、向好,形成“遵法守法、信法用法”的良好风尚。所以,法治是保障乡村有效治理、培育文明乡风的固本良策。
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李晓玲:全面振兴乡村,法治是重要保障。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基础性工作。只有切实加强乡村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真正在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中体现法治担当,才能更好地以法治方式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切实增强村民们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记者:在具体实践中,有哪些好的措施?
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李晓玲: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法治乡村建设稳步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等基本实现全覆盖;广泛开展“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打通农村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大调解”格局;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让群众在参与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素养。同时结合法律颁布日、“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各类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各市州通过组建法治文艺宣传队伍,长期深入乡村舞台、田间地头、农家场院,综合运用书画、小品、相声、戏剧、舞蹈等艺术形式,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村等活动,马背普法队、摩托车宣讲队、大学生志愿服务队等普法队伍长期活跃在基层,持续推动法治文化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法治保障。
渭源县田家河乡元古堆村委会主任郭连兵:我们村上建立了普法宣传小分队,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培养了法律明白人、学法普法示范户。村“两委”定期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省、市、县投入资金为我们建立了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配备了法律顾问,群众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打电话咨询律师。村民之间有矛盾,村里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有专门的调解员进行调解。同时,我们不断完善乡规民约等建设,让法律制度与公序良俗协同发力,以农民的真实意愿和利益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涵养文明乡风。
天水市麦积区渭南镇左李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李士军:我们成立党员先锋、邻里守护、文艺爱好者等志愿者服务队,搭建理论宣讲、教育服务、文化服务等宣传平台,把法治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融入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积极培育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者、五老乡贤等法治队伍,利用其“地熟、人熟、事熟”的特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以身边“事”教育感化身边人。同时发挥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协商格局。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问题排查,实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
记者:通过大量生动实践证明,在推动乡村文明建设过程中,离不开法治的力量。如何更好发挥法治的力量,进一步推动文明乡风建设,推动全面乡村振兴?
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李晓玲:法治文化是培育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土壤,反映着国家治理的法治化程度。我省持续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将法治文化阵地作为扩大法治文化覆盖面的有效载体,不断创新形式、拓宽领域、丰富内容,多措并举推进阵地建设,有效发挥“有形”阵地的“无形”作用,在润物无声、潜移默化中不断增强法治文化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环境,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渭源县田家河乡元古堆村委会主任郭连兵:我们村“两委”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利用好法治文化广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提高村民法律意识。持续推进“五治”融合,健全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依法治理村内各项事务,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基础,实现乡村有效治理,建设文明和谐乡村。
天水市麦积区渭南镇左李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李士军:我们将坚持法治先行,采用“法治+网格”形式,建立村组干部、驻村民警、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人员担任网格员机制,成立专门的民事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用好法治文化广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将法治文化建设融入村规民约、家风家训,通过入户走访、广播宣传、矛盾调解等工作,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将尊法、守法、学法作为“文明户”评选的重要指标,营造浓郁的法治文化氛围,通过法治文化引领,让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培育文明新风。
记者手记
以法治保障乡村善治
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
乡风文明建设既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推动力量。全面推动乡村振兴,要厚植乡村法治文化,以法治文化浸润人心,以德法兼修引领家风,以法治保障乡村善治。
法治文化建设是涵养民风、优化乡风的主要动力。在具体实践中,要深入挖掘农村现有传统法治文化,盘活乡间法治元素,用质朴的人文情怀弘扬法治文化,开展入乡宣讲、法治进村等普法活动,把“法言法语”变成“乡土用语”,让法律条文从纸面走进农民心里。要建好、用好法治广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平台阵地,讲好法治故事,让法律法规深入农民心中,增强农民的法治意识。要以乡村治理现代化和农民需求为导向,推动优质法治资源和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公益法律服务等,以法立行,强化法治保障,培育文明乡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