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务终端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并于2023年05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NXRMJCY20230420
项目名称: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务终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叁拾肆万贰仟玖佰贰拾柒元整(小写342927.00元);
最高限价:叁拾肆万贰仟玖佰贰拾柒元整(小写342927.00元);
采购需求:救援装备采购(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http://credit.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竞争性磋商发布之日起至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甘肃”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提供以上查询记录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对其投标报价按10%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文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5)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200万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根据张掖市财政局、张掖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采贷”工作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通知,此项目可执行该通知中的相关优惠政策。
(7)本项目是否中小企业预留: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4日至2023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09: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张掖市甘州区名门首府11栋2单元601室
方式:在张掖市甘州区名门首府11栋2单元601室现场提供本公告第二项中所有要求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向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及有关资料。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经济信息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或关注信息公布栏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详细地址:肃南县
联 系 人:杨 柳
电 话:151934627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腾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张掖市甘州区名门首府11栋2单元601室
联 系 人:陈婷婷
电 话:18093626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