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遴选车辆社会化维修保障企业项目直接面向市场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遴选车辆社会化维修保障企业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KDLZE-F1001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应为以下主体之一:截止到开标时间,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国有企业;个体工商户。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
四、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遴选三类及以上社会车辆维修企业进行车辆装备维修保障。
采购预算:80万元
(履约保证金为预算金额的5%,时间1年,期满无息退还。)
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签订。
合同签订地点:甘肃省定西市临县(具体地点由采购单位指定)。
需求意见反馈:如对我部需求要求有异议,请于邮寄报价单前电话告知,我部提供《意见、建议反馈表》,正式反馈我部修改意见及建议。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04月25日至2023年05月04日,每日上午08:30 至12:00,下午14:30 至17:30(北京时间)。
(二)申领方式:网上申领
网上申领:投标供应商将以下资料 (复印件加盖公章) 扫描合并为份 PDF文档发送至邮箱1004098011@qq.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及标包+投标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邮件发送成功后电话告知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审核通过后,向投标供应商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上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三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3.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须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须装订到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内);
5.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由会计事务所出具或经第三方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者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三者提供其一即可,要求原件的,原件须装订到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内);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原件须装订到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内);
9.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原件,原件须装订到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内);
10.供应商承诺书(原件,原件须装订到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内);
11.与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不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书面声明(原件,原件须装订到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内);
12.信用记录: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注:本资料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四)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通达街3号雁京罗马商务大厦24层)。
(三)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通达街3号雁京罗马商务大厦24层)
(三)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递交或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 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联络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通达街3号雁京罗马商务大厦24层
联 系 人:杨文韬
联系电话:18919062617
电子邮件:1004098011@qq.com
监督人:张干事、0932-6925056
十、打击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专项整治活动
招标人广泛征集违规问题线索,投标过程中一经发现违规问题,坚决依法从严从速从重处理(详情见附件)。
打击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告知书
各供应商:
供应商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支撑力量。长期以来,各供应商积极依法参加空军物资采购活动,在保障空军建设发展中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少数供应商为了谋取非法利益铤而走险,围标串标、虚假投标,甚至拉关系、架天线、搞利益输送,扰乱了采购秩序,破坏了行业风气,损害了军队利益。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围标串标:
1.投标供应商之间约定中标供应商的;
2.投标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
3.同一集团成员的投标供应商按照该集团要求协同投标的;
4.投标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供应商而采取其他联合行动的;
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以及投标使用同一加密锁或者具有相同Mac地址的;
6.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7.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裁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8.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呈规律性差异的;
9.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混装、签章混用的;
10.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的;
11.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投标
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的;
2.使用伪造证书、证件或者印章的;
3.提供虚假财务状况、检测报告、业绩或者发票的;
4.提供虚假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的;
5.提供虚假信用状况的;
6.提供虚假样品或者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
7.存在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为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工作环境,维护军队权益,确定在空军开展打击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专项治理活动,对违规问题“零容忍”,采取强力措施打击防范,一经发现违规问题,坚决依法从严从速从重处理。同时,我们广泛征集违规问题线索,供应商掌握有关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线索的,可向采购管理部门0932-6925200 电话反映。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我部将视情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对不符合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我部有权取消参加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