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条件:
成县抛沙镇赵山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已由成县发展和改革局(成发改字〔2023〕85号文件)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成县抛沙镇赵山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GSXZ-2023-10
3、工程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成县抛沙镇赵山村境内,项目由省道s222进入赵山入口至赵山北侧河堤路面修复处,主要建设内容集中在南山小院和现已修建的广场周围。包括:新建画室、星空露营基地、停车场、马场、儿童游乐场地、景观步道、基础设施、景观节点、绿化补植植物等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5、工程地点:成县
6、招标范围:实施方案以内所有建设内容
7、资金来源:成县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且不得有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有类似施工经验且社会信誉良好。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在报名时委托人须为投标公司缴纳社保的员工,现场须携带公司为委托人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拟派工程施工贰级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以及五大员证件,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书原件以及投标人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资质证书)同时携带以上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6.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报名成功后在建设单位领取施工图纸。
7.省外企业开标前办理进甘登记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参照甘建建【2016】20号文。
四、投标人投标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4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分—下午17:30分截止)
2、报名地点:甘肃兴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甘肃省陇南市成县河东区市场监管所四楼东侧)。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5月16日上午10时00分;
地点:甘肃兴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县抛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郜海波 电话:18919398339
招标代理单位:甘肃兴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飞 电话:15293912987
监督单位:成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 话: 0939-3212621
注: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甘肃兴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