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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2023年寺台镇杨湾村护地河堤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4-26 09:15:23

康县2023年寺台镇杨湾村护地河堤建设项 

招标公告

康县2023年寺台镇杨湾村护地河堤建设项目以康发改发〔2023〕5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业主为康县水土保持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 GSFY-2023-03

2、项目名称:康县2023年寺台镇杨湾村护地河堤建设项目   

3、项目概况:新建河堤工程总长度607m,其中新建护岸 518m,拆除重建长度14m,基础加固 75m;新建防腐木护栏 15m,新建拦沙坎2座,长94.5m。其主体工程主要工程量为:土、砂砾石开挖 5957.84m³,砂砾石回填1546.78m³,砂砾石夯填 4097.10m³,M10浆砌石3355.18m³,C20碎压顶26.60m³,铅丝笼块189.0m³。

4、招标范围:施工图以内的所有工程

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2、投标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3项及以上(含3项)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拟派驻现场的所有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近3年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持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有近5年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应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岗位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投标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此三证已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拟投入到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所有证件,前来甘肃凡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以上资料报名时投标单位须提供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以备查。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4月26日上午08:30时至2023年4月30日下午17:30时截止;

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陇南市东江镇第三安置区甘肃凡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5月16日下午15时00分;

2、开标地点:陇南市东江镇第三安置区甘肃凡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人必须在2023年5月16日下午15时00分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至陇南市东江镇第三安置区甘肃凡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康县水土保持站 

联系人:龙小刚      联系电话: 13519393779

2、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凡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子龙        联系电话:19193962026

八、监 督 单 位

康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939-5121564 

                                   甘肃凡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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