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阿克塞县生态保护及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已由酒发改农经〔2022〕630号文件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来源为争取国家、省、市级补助、地方政府债券、融资等多渠道筹措解决,采购人为酒泉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甘肃新嘉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35KV线路供电工程设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二、采购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酒泉市阿克塞县。
2.2项目概况:阿克塞县生态保护及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计划自110kV阿克塞变出一条35kV送电线路至3#隧洞出口处35kV用户变。线路单回架设,长度约42km。项目用电总负荷约为8744kW,其中:永久供电总负荷约为478kW,施工临时用电总负荷为8266kW。主要施工和管理区段用电负荷如下:
(1)3#隧洞出口处:施工用电负荷5704kW(一级860kW 0.4kV,三级4844kW);无永久用电负荷。
(2)距离3#隧洞出口较近段(向县城方向,供电距离约16km区段内):施工用电负荷1520kW 0.4kV ,其中:永久用电负荷159.5kW,临时用电负荷1360.55kW,均为三级负荷。
(3)距离阿克塞县城较近段(含调蓄水池,供电距离约12km区段内):施工用电负荷1520kW 0.4kV,其中:永久用电负荷318.5kW,临时用电负荷为1201.5kW,均为三级负荷。
注:A.上述一级负荷考虑配置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
B.上述三级负荷为TBM掘进机施工用电负荷。
2.3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电力工程设计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及图纸审查单位的审查及相关手续。
2.4采购范围:本工程所需架设的35kV输电线路部分及35kV用户变部分,计划建设工程内容及规模范围内的设计须满足施工建设使用的所有条件。具体包括:
(1)工程概况内的35kV供电工程设计(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
(2)其他服务:配合项目单位进行物资及施工招标的技术服务工作。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历天。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财务状况良好,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2021年度经合法、有效的注册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2供应商须具备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2018年1月至今)内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设计能力。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次招标活动前连续3个月纳税、缴纳社保证明);
3.4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行为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4.1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4月28日至2023年05月08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4.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持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贰份加盖公章到甘肃新嘉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酒泉市肃州区飞天路34号鑫隆国际商贸中心一号楼C口810室)获取文件。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六、发布公告媒介:
媒介名称
网 址
《甘肃经济信息网》
https://www.gse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