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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县中西医结合医院能力提升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4-28 21:23:42
广河县中西医结合医院能力提升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广河县中西医结合医院能力提升工程,已由广发改字〔2023〕46号、广发改字〔2023〕61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广河县中西医结合医院能力提升工程

2.建设单位:广河县卫生健康局

3.建设地点:广河县

4.资金来源:通过申请政府专项债券和多渠道筹措解决。

5.概算投资:项目总投资6392.23万元,其中第一标段概算工程费3000.74万元,第二标段概算工程费用1150.78万元

6.建设内容:

第一标段:实施医疗专项装修工程,建设洁净手术室1174平方米、消毒供应中心422平方米、洗衣房413平方米、ICU和血透中心988平方米,检验科561平方米、放射科584平方米、中医康复科1048平方米、产房526平方米;建设护士站14处、安装病房储物柜198个,对公共空间外露立管安全防护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实施方案及工程量清单)

第二标段:实施智能化建设:包括门禁系统、停车场出入口管理系统、排队叫号系统、ICU探视系统;信息化建设:信息发布系统、机房工程、网络等级保护、信息化平台及内部信息化建设(包括HIS系统、挂号及预约管理、门诊收费、住院登记等);电子病历系统(门急诊电子病历系统、住院电子病历系统等);医学影像与传输系统(PACS)等)。(具体内容详见实施方案及工程量清单)

7.计划总工期:100日历天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9月22日

8.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标段划分: 两个标段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第一标段: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造价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施工员和质量员须为建筑工程专业)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5、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锁定。

6、投标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7、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住建厅智慧住建的门户网站查询;

8、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 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建筑业企业各申请人请在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由招标代理机构递交评标委员会。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10、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第二标段: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造价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5、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锁定。

6、投标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7、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住建厅智慧住建的门户网站查询;

8、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 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建筑业企业各申请人请在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由招标代理机构递交评标委员会。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10、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申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预审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社会公众可通过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47.114.12.178)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拟参与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 CA 数字证书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投标人确定投标的需在系统首页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中查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我要投标”,根据要求填写信息,投标人登记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会将相关信息发送至投标人预留的手机。

2.获取时间:2023年4月28日18时00分至2023年5月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3.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逾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人。(规定时间为n×24小时,n≥5)。

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陆《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关注该项目。

5.投标文件须使用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最新版投标工具制作;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9日15时2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络递交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使用甘肃中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生成的.ZGSF或.ZGTF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47.114.12.178),逾期未上传到指定的网络开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开标厅(不见面开标)

4.投标人须知:

(1) 本项目采取线上递交方式,投标人须通过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投标工具对已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生成。

(2) 本项目采取远程不见面开标,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到达前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sztb.cn/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并进入参与项目等待开标。

(3)开标会议开始后,各申请人根据系统提示并凭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等操作。

(4)本项目解密开始至自动结束解密时间为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则视为放弃投标。

(5)系统提示开始解密后页面会显示”解密开始时间”和”解密剩余时间”(倒计时),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插入USB口,点击【解密】按钮,弹出输入密码框后输入CA数字证书pin码(密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解密成功”。(注意浏览器下方弹出的控件启用提示,可能会弹出多个,请全部选择”允许”或”启用”)

(6)技术支持: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1234-34;

驻场电话:15352429655

六、监督单位: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xia.gov.cn)、甘肃经济信息网。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河县卫生健康局

联 系 人:马健平

联系电话:18993014000

代理机构:甘肃鼎硕源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杰军

联系电话:18093000309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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