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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2023年度市政设施公众责任保险项目澄清函的回复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4-28 21:26:32

兰州市2023年度市政设施公众责任保险项目澄清函的回复

各投标单位:

现对兰州市2023年度市政设施公众责任保险项目澄清函做如下回复:

一、回复: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应由投标人结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自行判断。

二、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及前附表中,第五点投标人资格要求第 2 点第3 项“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因本次竞争性磋商投标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是否需要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企业授权书,就此问题需要澄清?

回复:是,请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须知1.2.4条款的规定。

三、招标文件第 9 页第 13 条第 2 点,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地址、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及在 2023 年 05 月 05 日 10 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但第16 页 2.7.3 内外层封套均应:的第 2 条,标上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及包号,与第 9 页的要求不相符(多了一个磋商文件编号及包号),现需要就封套的具体格式,封套上展现的内容进行澄清?

回复:响应文件密封要求: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要求:供应商应将响应性文件正本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所有副本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开标一览表、电子版分别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且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电子版”等字样。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骑缝章(使用公章)。

2、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南滨河中路583号

招标人名称: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兰州市2023年度市政设施公众责任保险项目

磋商文件编号及包号: LZXS-2023-21

2023年05月05日10时00分前不得开启

 

 

       采购人: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兴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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