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公开征集酒泉城区森林城市概念性
规划设计方案的公告
为做好酒泉城区森林城市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工作,我单位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征集酒泉城区森林城市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划范围
酒泉城区,即酒泉市政府所在地-肃州区城区。
二、项目区概况
肃州区位于甘肃省西部,河西走廊西段,是古丝绸之路上的重要历史文化名城,是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甘肃段上的黄金节点城市。海拔高度1340-2200米,年平均气温8.7℃,年降水量145.8毫米,年平均日照时数3175小时。全区辖14个建制镇、1个民族乡,4个街道办事处,21个城市社区居委会,总面积3353平方公里,2021年年末全区常住人口45.59万人,是酒泉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也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科技、金融中心。现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第二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全国社会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全国商贸流通重要节点城市、“高铁枢纽”城市、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等国家级发展平台。近年来,肃州区以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加快建设酒泉首善之区和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经济社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设计要求
1.结合肃州城区实际,编制能指导肃州区建设森林城市的规划设计方案,建设效果要能体现肃州特色。
2.客观分析肃州城区森林、绿地、湿地及水资源、生物多样性保护等资源现状,完成森林城市建设现状评价。
3.根据肃州城区的地形地貌、气候特征、森林分布、功能定位等因素进行整体的规划分区,确定建设方向和重点;根据河流水系、道路交通、城市发展格局等因素,确定森林城市的重点绿化区域。
4.参照《酒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与国土三调数据库有效对接,采用乔灌草相互搭配的方式,对城区内边角空地、停车场、水岸线及道路两侧等适宜绿化的空间进行合理规划布局,见缝插绿,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相融共生的城市生态环境。
四、预期目标
计划到2025年,城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5%以上;城区绿化覆盖率超过40%;城区树冠覆盖率达到25%;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超过30平方米;城区地面停车场树冠覆盖率达30%以上;水岸宜林区域绿化率达80%以上,道路宜林路段林木绿化率达80%以上。其他指标参考省级及国家级森林城市创建评价指标。
五、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含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确保二维码清晰可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有效的法人证书;
7.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8.供应商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或城乡规划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六、其他事宜
1.符合条件的单位,请于2023年5月30日18:00前将报名表及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相关资质证书及近三年相关成果业绩等材料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通过电子邮箱提交肃州区林业和草原局(酒泉市肃州区小西街13号)。联系邮箱:294336015@qq.com;联系人及电话:茹菊霞 18293723860。
2.报名结束后,我单位将对报名单位资质及业绩等情况进行审核,通知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编制酒泉城区森林城市建设规划概念性设计方案,每个单位可提供2套以上方案参加初步评选。
3.方案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届时我单位将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初选,初选入围方案参加区级评审,最终择优选用1家负责酒泉城区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4.各单位参加此次公开征集活动所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附件:酒泉城区森林城市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单位报名表
联系人:茹菊霞 电话:18293723860
酒泉城区森林城市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
编制单位报名表
报名单位名称
(盖章)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编制费用
(预估)
资质等级
单位简介
承担类似编制
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