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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张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档案整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5-06 08:44:04

中公招采项目管理(甘肃)有限公司受甘肃省张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的委托,对甘肃省张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档案整理服务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及经营,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格,有能力,并能提供及时完善的后期保障服务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磋商文件编号:ZGZC-2023-10

2.项目名称:甘肃省张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档案整理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预算:14.50万元

4.最高限价:14.50万元

5.项目概况与磋商内容:

(1)项目概况及磋商范围:甘肃省张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档案整理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服务周期:入档案馆的档案文件须在10月30日前完成归档(含电子档案),不入档案馆的档案文件在11月30日前完成归档并移交甲方(含电子档案)。

6.本项目不分包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满合同款项付清后自行终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银行资信证明开具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财务报表并进行说明(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若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查询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3年 05 月 06 日至2022年 05 月 11 日上午9:3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3、获取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中天健广场 1 号楼 411 室。(注: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公章必须为鲜章,电子签章无效)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元)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 05 月 16 日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中公招采项目管理(甘肃)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中天健广场1号楼411室)

3.磋商时间:2023年 05 月 16 日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中公招采项目管理(甘肃)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中天健广场1号楼41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

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2.届时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时参加开启会议。对迟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

3.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或查收相关书面通知,以便及时了解竞争性磋商相关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或查收相关书面通知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磋商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 号)“★”标注的品目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 号)范围内的品目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甘肃省张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张掖市甘州区东北郊盛和路6号

联系人:杨继荣

联系方式:188093602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公招采项目管理(甘肃)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中天健广场1号楼411室

联系人:唐永琴 王鋆

联系电话:17361644098    0931-2305005

E–mail:1012976920@qq.com

中公招采项目管理(甘肃)有限公司

2023年 05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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