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查中心超声波探伤仪采购项目
1、招标条件
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甘肃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查中心的委托,对甘肃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查中心超声波探伤仪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
2.1采购需求:5台超声波探伤仪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2采购预算:33万元。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验收。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近半年内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近半年内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由会计事务所出具2021或2022年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当年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05月08日至05月12日(9:00-12:00,14:0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资料: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请将:单位介绍信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函、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等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371508009@qq.com(备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信息后,以邮件方式发送招标文件。
每份文件获取费用500元人民币,售后一律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7、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查中心
联系人:施双章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208号
电话:0931-849222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晓芬 王轩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路天星滨河时代1408
电话:18919831577 17794265354
2023年05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