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兴隆山大道一期、二期道路路灯节能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榆中县兴隆山大道一期、二期道路路灯节能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已由榆发改【2023】95号文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项目名称: 榆中县兴隆山大道一期、二期道路路灯节能改造项目
3、工程地点:榆中县兴隆山大道一期、二期道路沿线
4、建设规模:对榆中县兴隆山大道一期、二期道路沿线703套路灯灯具进行节能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原有高压钠灯光源,更换为分组LED光源,路灯灯具加装防尘、防水罩及电气板、接线端子、接地端子及熔断器等设施。
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二、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及社会信誉。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 C证;
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材料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1月-2023年3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根据甘建建【2016】231 号文和甘建建(2016)46 号文要求配备管理人员。
5、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0年4月1日至今)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6、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9年-2021或2020-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7、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8、投标人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格式为准;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成功后,代理公司向投标单位发放投标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备案表一式三份(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3年 5月9日至2023年 5月 1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通过电子邮件获取。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及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甘肃中泰博瑞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15时 00 分(北京时间)。
七、开标地址及时间
开标地址:甘肃中泰博瑞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3年5月31日15时 00 分(北京时间)。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效投标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栖云南路4号
联系人:袁小云
联系方式:0931-522114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泰博瑞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阡陌院一期21号楼一单元502室
联系人:刘爱萍
联系电话:18893152228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