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白银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3-2025年车辆租赁、装订印刷、公务车辆维修、办公设备维护、实验室日常维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甘肃省白银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2025年车辆租赁、装订印刷、公务车辆维修、办公设备维护、实验室日常维护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1日(北京时间)在甘肃省白银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103号)咨询报名,并于 2023年5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YJC-ZXCG-2023-04
2.项目名称:甘肃省白银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2025年车辆租赁、装订印刷、公务车辆维修、办公设备维护、实验室日常维护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元
5.采购需求:
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最高限价
(万元)
甘肃省白银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2025年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1
1.服务范围:为白银市辖区生态环境监测、跨地区送样和其他公务提供车辆租用服务。
2.车辆类型:①5座SUV、②7座SUV、③中巴车、④大巴车。
3.计费标准:分2个时段①半天(6小时以内)②一天(6小时以上12小时以内)计费,含司机、油费、过路费等。
100%
甘肃省白银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2025年装订印刷服务项目
1
党建资料和党建阵地制作、日常报告排版装订、环保宣传印刷品设计和印制等。
100%
甘肃省白银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2025年公务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1
日常公务车辆(雪佛兰科帕奇2辆、江淮商务车1辆、应急车辆2辆)保养、维修。
100%
甘肃省白银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2025年办公设备维护服务项目
1
打印机、复印机、碎纸机、计算机软硬件等办公设备维护维修。
100%
甘肃省白银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2025年实验室日常维护服务项目
1
日常实验室水、电、暖、通风电气设备等实验设施和设备维护维修。
100%
注:本项目包含5个子项目,供应商可就本项目5个子项目分别响应,并分别制作响应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具体格式详见附件1)。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信用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止,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具体格式详见附件2)。
(4)本项目每个子项目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不分包承诺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具体格式详见附件3)。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1日,工作日内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103号(甘肃省白银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3.报名方式:供应商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参加报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或者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参加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5月12日9时00分,逾期将不再受理。
2.地点: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103号(甘肃省白银生态环境监测中心519室)。
3.递交方式:密封后现场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5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103号(甘肃省白银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2.评审程序:对所有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中进行综合打分排序,即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拟成交供应商。
3.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项目需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须承担因此给采购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4.供应商应对所有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须承担因此给采购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省白银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103号
联系方式:1389309821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13893098219
附件1
资格承诺声明函
致: (采购人名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采购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全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__________。
二、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供应商(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 (供应商名称)就参加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的投标工作,为非联合体投标。
特此声明!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