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财经大学校园巡逻车购置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悦顺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财经大学的委托,对兰州财经大学校园巡逻车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YSC-LZCJ-2023-008
二、招标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1
5座全封闭电动巡逻车
辆
2
2
两轮巡逻车
辆
4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三、项目预算:20.0万元 最高限价:20.0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日近两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法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3.法人授权函、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5月11日起至2022年5月17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逐页加盖公章后至甘肃悦顺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登记,待登记资料审核通过后,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300元/套。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悦顺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路欣欣嘉园东区7幢1701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兰州财经大学官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兰州财经大学
地 址:兰州市榆中县和平镇薇乐大道4号
联 系 人:卢老师
电 话:0931-525213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悦顺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路欣欣嘉园东区7幢1701室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18119429113
甘肃悦顺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