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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兴国镇邢湾村污水处理站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5-11 22:53: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安县兴国镇邢湾村污水处理站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已由秦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秦发改审 [2022]13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秦安县兴国镇邢湾村污水处理站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2.2、项目地点:秦安县兴国镇邢湾村。

2.3、建设规模:新建设备用房为一层双层木艺保温结构,建筑面积为12平方米,建筑总高度3.3米。新建铁艺大门1座,新建铁艺围墙69米,新建院面铺砖140平方米,新建绿化种植面积92平方米,道路硬化面积112.5平方米。新建日处理量35立方米污水处理池一座,新建格栅池及调节池1座,新建清水消毒井1座,铺设HDPE DN400双壁波纹管915米,新建检查井41座、雨污分流电动阀门2套、雨污分流电动阀门井2座等工程。

2.4、总投资240.0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07.92万元。

2.5、资金来源: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及自筹资金。

2.6、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工程工期: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12月11日,总工期180日历天

2.8、招标范围:秦安县兴国镇邢湾村污水处理站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

2.9、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或建筑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2 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在甘肃鑫昇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资格证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套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文件和图纸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日15时00分。

5.2、递交地点:天水市秦州区合作路八建家园24楼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

地址:秦安县兴国镇文化广场写字楼B区5楼

联系人:李强

联系电话:0938-6526687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昇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水市秦州区合作路八建家园24楼

联系人:黄瑞雪

联系电话:17344156210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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