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镍冶炼厂制酸、环集系统收尘设施优化提升改造项目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5-12 09:48:34

镍冶炼厂制酸、环集系统收尘设施优化提升改造项目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镍冶炼厂制酸、环集系统收尘设施优化提升改造项目已在金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完成登记备案(备案号:金开经发备〔2023〕23号),项目代码【2303-620303-04-02-519931】,项目业主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30%,贷款70%。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1.1.1建设地点: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冶化二厂区。

1.1.2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70万吨、48万吨制酸系统、闪速炉环集脱硫系统分别新增电除雾器一台及配套管道、阀门、电气仪表等;顶吹炉、亚硫酸钠、自热炉、合金熔炼等各环集系统在原有收尘设施基础上进行优化提升改造。

建设内容:

子项1:制酸系统优化改造

(1)48万吨制酸系统脱硫塔北侧钢材存放区内新建一台约72m2的电除雾器(包括整流机组、仪控设备、钢平台),外形尺寸为12.5m×9m×16m(高),配套电雾进出口DN2000mm烟道约50m,DN2000mm衬四氟蝶阀2台,DN2000mm玻璃钢旁路阀1台,电雾冲洗水管道及阀门,新增电气、仪表配套系统。

(2)70万吨制酸系统拆除现有碱液高位槽和地下槽,空出位置新建一台约91m2的电除雾器(包括整流机组、仪控设备、钢平台),外形尺寸为13.5m×10m×17m(高),在脱硫塔西北方重建碱液高位槽、地下槽。将原绝热蒸发塔拆除,新建1台φ7.3m/2.6m×10m的绝热蒸发塔。

(3)将两套制酸系统的尾气排放口粉尘监测装置改为抽取式粉尘监测仪。

子项2:闪速环集脱硫系统优化改造

(1)拆除闪速炉环集现有缓冲池,烟道从原有脱硫塔顶部40m位置接入,原有的烟囱采用盲板进行封堵。

(2)新建一台处理最大气量50万Nm3/h的电除雾器,除雾面积约152m2(包括整流机组、仪控设备、钢平台),外形尺寸为15m×16m×35m(高),配套电雾进口DN4600mm烟道,新增电气、仪表配套系统。

(3)新增电除雾器出口DN4600×85000mm的烟囱,增加1套抽取式的尾气颗粒物检测设备。

(4)在现有的压滤机厂房东侧新建2台压滤液储罐,新增配套的电气、仪表等设施。

(5)拆除闪速炉环集至闪速炉干燥烟道DN2000×150m、DN1200×200m;制作安装DN2000×100m,烟道内衬防腐胶泥,外部做保温,闪速炉干燥脱硫系统至闪速炉贫化电炉原有烟道DN2000×220m内部防腐,外部做保温。

子项3:顶吹炉环集脱硫系统优化改造

(1)对现有的逆喷头进行更换改造,使喷淋高度达到4.5m以上,1台泵供应3个碳化硅的逆喷头。

(2)洗涤塔顶部增加捕沫器

在洗涤塔顶部收水器层上部增加丝网除雾器,每层150mm,增加2层。

(3)净化系统增加压滤系统

新增1台80m2压滤机及配套设施,再生塔出口增加1台换热器。

(4)尾气排放口粉尘监测装置改为抽取式粉尘监测仪。

子项4:亚硫酸钠、自热环集系统优化改造

(1)亚硫酸钠系统除雾升级改造:对现有的电除雾器内部阴极线、下部框架、大梁栏杆等部件进行更换,将现有两台电除雾器下部框架更换为PVC材质剪刀梁结构。

(2)亚硫酸钠系统尾气吸收塔改造:对尾气吸收塔捕沫层进行整体更换,尾气排放口粉尘监测装置更换为抽取式粉尘监测仪。

(3)对自热炉离子液环集1#、2#电除雾器下部框架改造,改造为PVC剪刀梁结构。

(4)在现有的自热炉环集离子液吸收顶部增加捕沫丝网。

(5)自热炉环集冷却塔喷淋层DN600×50m上液管道安装。

子项5:合金熔炼离子液系统改造

1、加大洗涤段喷淋强度提高除尘效率

(1)拆除原有两台洗涤泵,安装两台新洗涤泵。配套安装洗涤泵进出口管路。配备阀门控制洗涤水进出和通止,配套仪表用于检测和控制,配备液体导淋装置用于排空及检测。

(2)改造洗涤喷淋层,将原有喷淋布液器、一、二级布液槽能力加大,对洗涤喷淋层支撑大梁及支撑构件进行更换。

2、增加洗涤段除雾效果

将原有洗涤段125Y塑料填料改为250Y塑料填料。

3、 增加除雾器捕收面积提高除尘效率

(1)在原有吸收塔吸收段0.6m的除雾器基础上,在其上部安装0.4m高效除雾器,总高度达到1m。

(2)安装除雾器清洗管路(PPH材质)配套阀门及构件,用于清洗除雾器,并增加远程控制,实现远程实时操作。

4、尾气排放口粉尘监测装置改为抽取式粉尘监测仪。

1.1.3项目估算总投资:9044.34万元。

1.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173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6月1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6月12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11月30日

1.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在现有制酸、环集系统上改造,不新增用地。配套建设水、电、气等设施以及符合规范要求的消防、安全、环保设施。其中设计服务内容包括70万吨制酸系统新建电除雾器及配套设施、48万吨制酸系统新建电除雾器及配套设施、闪速炉环集脱硫系统电除雾器及配套设施、顶吹炉、亚硫酸钠、自热炉、合金熔炼等各环集系统在原有收尘设施基础上进行改造、DCS控制系统、闪速炉环集新建二级配电室、仪控室、尾气站房等施工图设计(含所有非标设备的制造图、所有交付图纸均提供纸质和电子版图纸两种格式);包括消防、安全、环境保护、节能、职业卫生与健康专篇编制和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协助相关单位办理备案等相关手续。派驻人员长驻施工现场,及时提供施工现场设计服务、解决现场施工问题、编制竣工图纸,协助计量等系列工作。采购内容为经发包人确认的该项目建设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及供应。施工内容为经建设单位审查后确定的施工图所示工程及经批准的相关工程的施工。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须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有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和业绩(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5月至今)须同时具备同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或设计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5月至今)无市场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2.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可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资质要求如下)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有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投标人应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负责整个项目的设计和施工管理工作,实行全过程管理;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接受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领导。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本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以上,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负责人考核证为C证。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冶金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建筑、结构、电气、工艺、仪表各专业人员要具备相应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且配置合理。严禁挂证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质。

2.4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备管理人员,至少应包括: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能是同一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应服从施工项目负责人的领导,施工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2.5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对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项目的设计和施工管理。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文件中须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承担主体责任,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之后,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不得将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范围内协调的事宜交由业主,否则按照罚则进行扣罚。

2.6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代理人应当为本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准备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参加网络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7凡参加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

2.8对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列入全国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以进入http://zxgk.court.gov.cn/自行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为准)的失信企业取消投标资格。各投标人须进入“信用中国”查询本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

2.9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相关证明,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2.10投标人必须明确承诺中标后不出现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派驻投标文件中安排的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否则愿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和《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派驻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此表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 c g g z y.gov.cn下载中心自行下载)。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要求备查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无须现场进行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添加相关证明文件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招标人和行业监督部门将在公示期内对中标人资质原件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资质后审,审查通过后方可确定为正式有效中标人。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3年5月 12日00:00分至2023年5月16日23:59分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cs.gov.cn)在线投标登记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1、拟参与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需先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社会公众可通过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阅招标文件。(网址: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cs.gov.cn)。

2、信息注册、投标注意事项: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 “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社会公众可通过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浏览公告,并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保存电子标书文件至本地电脑;投标人浏览招标文件后,确定投标的需登录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0,在系统首页最新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包)”中查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投标登记”,根据要求填写信息。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金打款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登陆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0,在系统右上角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信息或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保证金查询”栏目查询。

5. 不见面开标

本项目采用“交易通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各申请人须在开标前,将制作生成的NGEF、SNGEF、CZR投标文件压缩(压缩包中不能含有二级目录)上传至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V2.0,若未按时上传或上传的文件损坏将导致贵单位不能正常投标,对此引起的后果贵单位自行承担。使用最新版的综合电子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开启,请各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在开标前两小时登录 http://61.178.200.57:17005/login.html在线签到,具体操作流程及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登录www.ejiaoyi.vip下载中心下载)。

签到: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点击签到进入签到环节,仔细输入相关信息,并上传授权委托书,填写完成之后点击提交;提交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实名认证二维码,可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进行实名认证签到。(如实名认证不通过,可在开标前30分钟进行紧急签到环节,上传一张手持身份证的实时照片。)申请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准备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参加网络开标会议,签到时应根据系统提示及时上传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相应内容完全一致)并通过手机视频终端完成授权委托人面部信息采集。申请人上传申请文件、在线签到和面部信息采集通道于申请截止时间自动关闭,各申请人必须于申请截止时间前按上述要求完成申请文件提交、在线签到和有关人员的面部信息采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1、网上开标时间:2023年6月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址:金昌市综合电子辅助开标系统(http://61.178.200.57:17005/login.html)。

3、评标地址: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7. 招标文件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cs.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路9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300224690952T

联系人:邵志超、李明光

电话:13649356864、1510192286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联系人:金兆龙

电话:18919433263

招标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西路 20 号)

联系人:俞敏

联系电话:0935-8325228   

网上开标系统技术支持:4006131390  

联系人:李孜浩

联系电话:13209458889

监管单位:金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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