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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州新区中川镇中通道东侧庙肋巴沟生态修复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5-15 16:57:17

关于《兰州新区中川镇中通道东侧庙肋巴沟生态修复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甘肃省省委办公厅、甘肃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若干措施》(甘办发〔2021〕33号);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室、兰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兰办发〔2021〕31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将兰州新区中川镇中通道东侧庙肋巴沟生态修复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在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兰州新区中川镇中通道东侧庙肋巴沟生态修复项目

2.建设单位:兰州新区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3.项目概要:兰州新区中川镇中通道东侧庙肋巴沟生态修复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四项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42982.07万元,通过企业自筹,新区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资金,争取中央、省、市及新区补助资金。

1、土地平整工程

主要工程包括:区内总挖方量为3671.31万m3,总填方量(压实方)为3304.18万m3。

项目土壤改良措施主要为土地翻耕、土壤培肥两种措施。土地翻耕和培肥面积293.81hm2,有机肥亩均施肥量1.5t,共增施有机肥6610.725t。

2、灌溉与排水工程

布设DN315,0.6MPa的PE100的供水干管2条,长3069m;DN225,0.6MPa的PE100的供水支管16条,长17308m;DN160,0.6MPa的PE100的配水斗管155条,长34124m(含立杆);DN63,0.6MPa的PE100的绿化斗管12487m(含立杆);DN90的PE100辅管20605m;滴灌带4407150m;喷头446个,多功能给水栓663座,闸阀井70座(检查井21座,分水井16座,减压井15座,排水井18座),截排水渠9294m,涵洞1座。

3、田间道路工程

工程主要是满足项目区生产生活需要而修建的田间道路,新建6.0m宽田间道3条,长5783m;新建4.0m宽生产路11条,长12713m。

4、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主要为生态林工程和边坡防护工程。

生态林工程:林地植被恢复根据恢复森林植被人工造林标准和设计,项目实施后林地面积57.32hm2,其中包括国土林地面积共8.44hm2进行低效林提升改造,其他林地面积19.47hm2(规划后原位置造林7.53hm2,其余11.94hm2调整至项目区与北侧南绕城衔接的边坡处),增加林地面积29.41hm2。

结合项目区实际,田间道路两侧布置防护林带,进一步加强生态防护屏障。为增加景观及防风作用,双侧单排种植,株距7m,胸径4.0cm,树种选河北杨,采用带土球种植,根据项目区总体规划设计,栽植树木数量为1652株。

边坡防护工程:在部分土方裸露边坡区域,播撒草籽,采用燕麦和苜蓿按1:1比例混种,按照150kg/hm2播撒,以防止项目区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根据设计,生态放坡地段播撒草籽面积总计98.98hm2。

二、项目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兰州新区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石羊河街1618号

联 系 人:刘全文

电    话:0931-5117922

三、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咨询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甘肃开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硷沟沿335号牧药楼313室

联 系 人:倪鹏

电    话:15009319155

四、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主要内容

1.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等,对项目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进行分析;

2.研究相关资料,实施社会调查,识别项目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分析和评估,判定风险程度;

4.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并评估采取防范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方式及截止日期

1.主要事项

(1)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请说明支持和反对的理由及对本项目的意见或建议)?

(2)您认为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对自身利益有何影响?

(3)您认为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安全因素对自身利益有何影响?

(4)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您的个人和家庭利益有何影响?

(5)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有哪些?

(6)公众关心的其他问题。

2.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上述项目单位或咨询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

3.截止日期: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

                                     兰州新区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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