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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两部门联合印发《意见》 规范开展旅游客运专线 探索放宽定制客运经营主体

来源/ 作者/ 记者 王思璇 时间/2023-05-17 08:13:00

我省两部门联合印发《意见》

规范开展旅游客运专线 探索放宽定制客运经营主体

每日甘肃网5月17日讯(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 王思璇)日前,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有关促进经济稳中有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要求,加快推进我省道路客运行业转型升级,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甘肃省公安厅印发《关于促进道路客运行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对我省深入推动道路客运发展提出了总体目标和详细要求。

《意见》明确,要坚持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通过资本运作、技术合作、管理协作、拓展经营等形式开展全方位融合发展。要坚持创新共享,充分运用网络化、信息化、智能化等手段,提供差异化、多元化服务,满足群众个性化出行需求。要坚持包容开放,探索放宽定制客运经营主体和车型限制,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要坚持稳步推进,以点带面,循序渐进,逐步扩大道路客运改革试点,推动道路客运行业转型升级。

《意见》指出,要加快推进我省道路客运行业转型升级,持续提升行业服务能力。其中,引导发挥道路客运经营主体作用,鼓励道路客运企业加强市场资源整合,着力推进市域、县域范围内经营主体重组,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道路客运服务、站场建设。引导班车客运经营者在许可的客运班线车辆数量范围内,自主调配符合车辆类型等级要求的自有客车开展经营。鼓励同线路相关经营者平等协商、自主确定车型结构和投放数量。

大力推动定制客运全面发展,鼓励道路客运经营者或取得道路客运许可的社会力量开展定制客运。放宽定制客运经营主体和准入车型,适度发展符合条件的5座乘用车参与定制客运。简化定制客运审批程序,班车客运经营者开展定制客运的,实施定制客运备案制管理,鼓励采取多种定制客运组织模式,探索定制客运与传统班线客运结合的优化模式。

提升客运综合服务能力,鼓励客运企业积极引导并规范开展通勤班车(包车)、旅游客运专线、机场或高铁快线、商务快客、短途驳载、景区微循环客运专线等定制服务、特色业务,积极探索满足不同时段、不同层次需求的旅游客运新模式,优先在省内推广使用电子包车标志牌。积极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大力推动公交化运营的客运班线向乡镇及全域延伸,并享受城市公共交通扶持、优惠政策。

支持综合客运枢纽提质升级,支持客运枢纽(客运站)向城市综合体转型,统筹枢纽地上地下空间复合利用。在满足汽车客运站基本服务功能基础上,拓展游客集散、车辆租赁、商务会展等功能,布局新能源充电桩建设,促进交通与关联消费产业集聚发展。加快推进交旅融合,在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街区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地铁口、商旅酒店等客流集散地设立停靠站点,提供上下客、车票代售、行李寄存托运和安检等配套服务。整合站点资源,推动公交站点资源向定制客运车辆开放共享,允许大中型定制客运车辆使用公交专用道通行。

创新农村客运经营模式,对农村偏远地区和实行预约响应方式兜底的建制村,除鼓励开展定制客运外,还可发展以共享、绿色发展理念为基础的农村客运互助出行模式。鼓励农村客运实施区域化经营,只许可线路、不固定车辆,推广农村客运经济适用车型,农村预约、定制服务可放宽使用5座乘用车,在具备试点条件的县区开展农村客运经营模式创新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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