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庆阳市人民检察院采购项目的潜在竞谈企业应在甘肃龙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庆阳市政府西北角阳光苑3号楼2单元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5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LS-2023001
项目名称:庆阳市检察院未成年检察室装修工程
预算金额:291128.59元
最高限价:291128.59元
谈判内容:庆阳市检察院未成年检察室装修工程(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1投标企业必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1.2投标企业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书;
1.3投标企业需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投标企业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凭据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缓缴或免缴社保的企业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5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 (注:信用承诺书由投标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企业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投标)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本承诺书的承诺内容作出任何改动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格式详见附件;
1.6投标企业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7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企业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获取招标文件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并加盖公司印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地点:甘肃龙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庆阳市政府西北角阳光苑3号楼2单元2楼)
方式:现场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5月30日15时00分
地点:甘肃龙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庆阳市政府西北角阳光苑3号楼2单元2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5月30日15时00分
地点:甘肃龙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庆阳市政府西北角阳光苑3号楼2单元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甘肃省庆阳市人民检察院
联 系人:冯海霞
联系电话:09348371196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朔州西路5号
2.代理机构:甘肃龙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峰
联系电话:18152273338
地 址:庆阳市政府西北角阳光苑3号楼2单元2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峰
联系电话:18152273338
甘肃龙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