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

甘肃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天水路办公场所改造项目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5-22 14:10:08

甘肃西部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甘肃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的委托,对甘肃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天水路办公场所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XBGC2023TJ01

二、竞争性磋商内容:

1、拆除项目。2、电路改造项目。3、水路改造项目。4、墙地砖铺贴项目。5、天花吊顶项目。6、墙面施工项目。7、卫生间配套设施。8、套装门定制项目。9、其他购置项目。(详见磋商文件采购要求)

本次项目的采购预算为:人民币91.60万元

三、投标商资格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正本。(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如完税证明等),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缴款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须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度)合法有效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四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当年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注册在投标人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均为投标人本企业正式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须提供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违法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承诺函)。

8.须为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十五天内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截图。(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十五天内查询结果为准)

10.法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05月23日至2023年05月29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采取网上获取方式。供应商将投标登记资料(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合并为一份PDF文档发送至邮箱811471494@qq.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邮件发送成功后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向供应商提供电子版磋商文件。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地点: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磋商时间:2023年06月0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定西路99号八一宾馆迎宾楼二楼会议室

六、信息发布媒体:本项目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经济信息网信息公布栏,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或关注信息公布栏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财库【2022】19号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特别声明:甘肃文化产业网为公益性网站,转载此文(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是出于向网民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非商业用途。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或者媒体机构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栏目导航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