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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东水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矿用电缆(第二批)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5-24 10:44:05

张掖市东水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矿用电缆(第二批)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磋商日期:2023年5月31日

磋商编号:JA2305006-ZYSDSQ

甘肃金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张掖市东水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第二次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标号

货物名称

型号

数量(米)

备注

1

矿用电缆

MYP-0.66/1.14kV 3×70+1×25

2000

预算金额(万元)

50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近3年(2019年至2021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

2、资质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生产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书;投标产品具有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财务要求:财务状况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供应商须具备国家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与投标材料一致的试验报告;

4、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查询截图或提供供应商自行承诺函);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 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信用报告;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甘肃(https://credit.gansu.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或信用报告。(以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日时间段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甘肃” 网站查询结果或信用报告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为准,网页截图时间以电脑右下角时间为主,截图未显示时间或时间超出所要求的时间范围的均视为无效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磋商。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3年5月24日18时00分至2023年5月2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完成磋商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可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系统中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2、缴纳方式:电汇或网银转账,将汇款凭证上传至阳光采购平台并发送至邮箱275771247@qq.com。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三、磋商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2日(星期五)上午09:30时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2、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地点: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17楼第五开标厅。

3、磋商文件要求的各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编制在磋商响应性文件中,供应商需确保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及业绩资料均真实有效,供应商需对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磋商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四、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媒介名称

网址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cebpubservice.com

《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

www.zhygcg.com

《甘肃经济信息网》

http://www.gse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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