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庆阳市出台促进招商引资若干措施,确定5项制度22条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大“大招商”“招大商”力度,全面增强经济发展能级。
由庆阳市级干部带头,聚焦产业强县域,全市每年引进头部企业11户以上,每个县区每年至少引进一户头部企业,全市招商引资到位资金每年增长20%以上,到2027年,招商引资年度到位资金达到1000亿元以上,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贡献率达到60%以上。
为激发招商引资动能,庆阳市确定了奖励落地投资、奖励头部企业、奖励引进主体、奖励高端人才、支持基金招商、鼓励重组盘活6项财政激励奖励措施,提出对新引进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度达到3亿元、4亿元的分别奖励300万元、400万元,达到5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奖励;对新引进的头部企业,在庆阳设立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正式运营一年后在庆阳市形成财力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给予200万元财政资金奖补;对成功引进重大项目的引资机构和引资人,引进项目建成后,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分档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亿元以上的项目,建成投产后,对注册企业中年收入超过20万元的高端人才,按照年收入1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对引进的能源化工、数据信息、先进制造等年销售收入50亿元以上项目,由投资商、市县区政府、社会资本、银行四方共同发起成立产业基金给予扶持,在保证市县区政府优先退出的前提下给予基金扶持;对通过重组盘活的企业,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10万元至100万元奖励。
同时,庆阳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挂帅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统筹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全力保障资金、土地、能耗等要素,并组建项目落地服务办公室,跟进做好项目洽谈、签约、落地、开工等全过程保障工作,确保项目引得来、落得下、建得好。(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安志鹏 通讯员 王相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