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嘉一级公路丁家坝至G312嘉清段连接线(嘉峪关段)
施工招标公告
酒嘉一级公路丁家坝至G312嘉清段连接线(嘉峪关段)已由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嘉发改交通发[2023]2号)和酒泉市交通运输局(酒交[2023]9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酒泉市公路管理局,资金来源为法人自筹解决。招标代理机构为酒泉元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现将本次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酒嘉一级公路丁家坝至G312嘉清段连接线(嘉峪关段)
2、建设单位:酒泉市公路管理局
3、建设地点:嘉峪关市
4、建设规模:本项目一期工程路线全长1.532km。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考虑远期预留,按一级公路半幅设计,主线采用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12.75 m;共设置小桥23m/1座,钢筋混凝土箱涵1道等。
二、合同段划分
1、本项目施工不划分标段。
2、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6月27日
计划交工日期:2023年10月30日
计划总 工 期:126日历天,须于2023年9月25日达到通车条件。
三、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实施、完成、缺陷修复以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程内容的施工服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等级及以上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建设内容、设计标准等满足本次项目建设要求),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要求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等级及以上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建设内容、设计标准等满足本次项目建设要求),并且在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等级及以上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建设内容、设计标准等满足本次项目建设要求)。
2、酒嘉一级公路丁家坝至G312嘉清段连接线(嘉峪关段),根据《酒泉市2022年度公路工程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公示》,信用评价定级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在本省尚未取得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参照全国综合评价结果;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的投标人,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对待;凡被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或在投诉期内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本公告发布后至开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原件的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承诺书已挂载酒泉市市县两级人社门户网站下载专区,各招投标企业自行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后编制进投标文件。若中标,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在酒泉市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
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按照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甘交规范【2021】3号)文件执行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人社厅发〔2022〕6号)文件执行;如有相关最新文件,则按照最新文件执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且不允许分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标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满足本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自主进行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申请人于2023年05月26日09时00分—2023年05月30日17时00分前按时网上投标,逾期不予受理。凡参加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获取方法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并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系统”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企业备案成功后于2023年05月30日17:30时之前,将企业投标备案表、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企业投标备案表按规定的格式填写一式四份、诚信承诺书四份)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处(地址:酒泉市肃州区新城街道文体路2-1号),逾期不予受理。递交方式如下:
(1)现场递交:酒泉市肃州区新城街道文体路2-1号,联系人:班文静,联系电话:15569766615。
(2)邮寄(地址:酒泉市肃州区新城街道文体路2-1号,联系人:班文静,联系电话:15569766615,邮寄时须在企业投标备案表背面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并将快递单号发送至邮箱:791083461@qq.com,(邮箱发送快递单号时请备注企业名称)因快递导致企业投标备案表无法按时送达,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以上投标备案表由代理公司统一收取提交盖章后,各投标人领取装入投标文件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经济信息网网站同时发布。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不见面开评标系统”进行,投标人需在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官网下载中心下载制作工具,具体操作请咨询技术服务人员。请投标人在开标前24小时内登录系统上传已固化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则视为放弃投标,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不能成功上传的,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造成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电话:0931-8859067。
2、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使用“公路工程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5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
4、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酒泉市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6、开标形式:线上开标
开标须知: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可在单位通过网络在“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
八、申请人资质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说明
1、申请人资质原件不需要提供纸质版,所有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的扫描件做入投标文件;
2、申请人应当对其所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作出承诺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提供《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内),开标结束后资质原件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代理公司或业主单位反映。
3、资格证明材料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等如有虚假,申请人将对其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招标人将在开标结束后对申请人的资格证明材料、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等进行核实,一经发现虚假,取消中标资格,并报告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酒泉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酒泉市新城区世纪大道45号
联 系 人:张文刚
联系电话:0937-2653031
代理机构:酒泉元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新城街道文体路2-1号
联 系 人:班文静
联系电话:15569766615
监督单位:酒泉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937-2656015
酒泉元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
施工企业投标备案表
标段名称(合同段): 年 月 日
投标企业名称
(盖章)
联系人
企业地址
联系电话、邮箱号
委托代理人
职 称
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职 称
资质证书编号
企业级别
核查登记
结果
营业执照号
经济性质
年检结果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编号
有效期截止时间
项目经理
(注册建造师)
专业
类别
级别
注册
编号
项目总工
职称
证书
编号
质 检
负责人
证书
编号
计划统计负责人
证书
编号
道 路
工程师
证书
编号
机 械
工程师
证书
编号
试 验
工程师
证书
编号
专 职
安全员
证书
编号
财 务
负责人
证书
编号
建
设
单
位
(盖章)
年 月 日
招标
代理
机构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