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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公安局安伏派出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5-30 14:30:04

秦安县公安局安伏派出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秦安县公安局安伏派出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立项建设。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秦安县公安局的委托,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招标项目的内容

1.1 工程名称:秦安县公安局安伏派出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

1.2 建设地点:秦安县安伏镇原安伏幼儿园校园内

1.3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业务用房改造。(具体要求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4 资金来源:县级自筹。

1.5 工程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概算为275.24 万元,其中:建安费 236.86 万元,其他费 25.27万元,预备费 13.11 万元。

1.6 计划工期:总工期 180日历天。

1.7 招标范围: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

1.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设1个施工标段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项目机构的管理人员必须是注册本企业的在职人员。

2、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投标文件信息必须填写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

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自发布公告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时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 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证明;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证明,证明材料可编制于“其他材料”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1、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施工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工程师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2、领取时间: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6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在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3、施工图纸:领取招标文件后在招标单位领取。

四、取得投标人资格的确定方法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9时30分。

5.2 递交地点: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秦安县公安局

联系人:张建武     联系电话:0938-4994044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水市麦积区曹家埂村委会南二楼

联系人:李珍      联系电话:0938-8366919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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