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8线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一期工程灵华机电总承包10KV外电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兰州朗青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兰州朗青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4月28日项管会、2023年5月19日总办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朗青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灵华机电总承包计量款,招标人为兰州朗青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平凉市灵台县、崇信县和华亭县境内
2.2项目概况:S28线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一期工程位于平凉市灵台县、崇信县和华亭县境内,路线起点位于灵台县什字镇,与二期工程终点顺接,途经灵台县什字镇、水晶村、南庄村、合集村、上良乡,在朝那镇西张村展线下塬先后经马家寨村、于家坪,在梁原乡西南侧跨黑河川,沿黑河川南侧阶地布线经官村,于灵台县梁原乡横渠村向西北布设进入崇信县黄花乡溜石沟,沿剪子沟顺沟而下至崇信县城西南侧,在魏家沟南侧设置崇信互通立交,路线再向西布设经魏家沟村、杜家沟村,进入铜城镇设置铜城停车区,以隧道群穿越五龙山进入华亭县,穿越徐家山至安口镇纪家庄,在终点华亭西工业园区北侧安口镇石堡子设置安口互通立交和石堡子枢纽立交与在建的G85银昆高速彭大高速公路相接。
2.3投资总额(以批准的概算为准):710万元
2.4资金来源:灵华机电总承包计量款
2.5招标范围:本此招标范围为全线七座隧道(朝那1号隧道、朝那2号隧道、梁原隧道、小寨子隧道、五龙山1号隧道、五龙山2号隧道、徐家山隧道)十一个点位10KV外电接入施工(详情见施工图),包含外部协调、实验检测、征地、报装、永临结合线路回购等工作,本此招标所含内容为交钥匙工程,甲方只提供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相关资料,其他由乙方自行独立完成,不做单独列支,剩余一切项目实施由乙方独立完成,本项目不支持额外的变更项目,最终满足当地供电部门验收和移交条件。
2.6工期:计划总工期:31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7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7月31日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肆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3.3需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并提供近3个月(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3.4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5月至今)具有同类工程(电力工程)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近五年(2018年5月至今)具有同类工程(电力工程)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6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注: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并决定是否下载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05月31日—2023年06月06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14:30至17:00;
2、获取地点:联系代理公司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所列示的全部资料。所有投标获取资料须提交一套扫描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否则不予报名)
3、获取方法:2023年05月31日—2023年06月0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需在邮箱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提交报名资料(邮件名称格式为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代理公司审核,审核通过后代理公司发送《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至投标人邮箱(工作日下午17:00发送),投标人填写表中信息上传至代理公司邮箱后,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程序结束。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注: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方式一直有效畅通,以保证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2023年06月21日13时30分
递交地点: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4楼第六开标厅(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高新开发区雁南路西脉大厦四楼)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 注:
根据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至开标现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朗青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3号
联系人:赵主任
联系电话:15393150031
招标代理机构: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198号名城广场2号楼34层3425室
联系人:魏丽莉
联系电话:18009481079
2023年0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