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招标人上级单位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驻兰某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具体建设内容以所需要实施的每个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为准。
2.3 投资计划:具体以实施项目预算金额为准。
2.4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内招标人派发的维修项目的施工。
2.5 工期要求:以所需要实施的每个项目的具体施工工期及具体签订的合同为准。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服务期限: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项目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2.被列入《甘肃省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规定的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有不良记录且在有效期内;
3.被国家、甘肃省(任意市、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4.被甘肃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甘肃省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5.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
6.触犯《军队工程建设项目参建企业负面行为清单》
7.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等的。
8.投标人被国家或建筑项目所在地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军委或联勤保障部队军事设施建设部门通告明确禁止投标的。
9.投标人在《军队采购网》“处罚公告”中,有禁止投标军队工程在处罚期的记录的。
10.投标人在调查处理审计抄告违规失信企业的。
11.投标人具有其他国家和军队明确禁止参与工程建设项目行为的。
(四)财务要求: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5%。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
(五)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或安装或改造或房建工程的施工业绩。 (六)其他要求:不属于联合体、外资(含港澳台)和中外合资企业背景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2 年 5月 31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2 年 6 月6日 17 时 00 分的法定上班时间内。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
4.2.1现场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法人报名的无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和保密承诺书原件(附件1)核查原件,到甘肃新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2206室)处购买招标文件。
4.2.2线上获取:致电代理公司(报名审核通过后以电子邮箱形式发送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注:各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并获取招标文件才具备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 6 月 19 日 09 时 00分。
5.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2206室
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ec123.com/)、军队采购网(https://plap.cn/)上发布。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时刻关注访问“公告发布网站”获取最新信息。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招标人:驻兰某部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13669310716 0931-8978129
监督人:魏先生
电话: 19903245580 0931-897812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新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2206室
联 系 人:谢兴钰
电 话:18298338616
2023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