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镇岳王村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永宁镇岳王村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已由徽县农业农村局以徽农发〔2023〕139号文件批复,项目代码2305-621227-20-01-279372,建设资金来源为徽县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徽县永宁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徽县永宁镇岳王村
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
1.人行步道2156m² (其中包括菜地小路870m² , 步道一368m² , 混凝土硬化542m² , 步道二258m² , 步道三118m²)。
2.脏乱差治理2408m (其中包括安全护栏一226米,安全护栏二192米,安全护栏三1990米)。
3.新建挡墙6.1m³ (其中包括块石挡墙一1.3m³ , 块石挡墙二4.8m³)。
4.便民场所改造500 m² (其中包括树池1个,桌凳2个,水渠12米,便民设施维修1个,毛石混凝土台阶7.8米)。
5.人居环境整治10148m²。
6.环境综合整治3975m² (其中包括围栏加固一550m, 环境治理3975 m² , 围栏加固二8.2m)。
技术指标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技术审查报告。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 2019 年-2021 年或2020-2022年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具的资信证明;
3.人员要求:
根据甘建建〔2016〕231号文件标准配置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省外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依据甘建建〔2016〕20号文件规定应当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6月2日8:30—2023年6月6日17:30截止;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甘肃方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2日9时30分,地点为(甘肃方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徽县永宁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杜主席
电话:1399399602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方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万璟辉
电话:19993908075
八、监督部门
徽县农业农村局
徽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甘肃方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