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煤集团景泰煤业有限公司白岩子矿井及选煤厂井下消防洒水水池、井下生产水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GF-JTMY-2023-0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煤集团景泰煤业有限公司白岩子矿井及选煤厂建设项目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靖煤集团景泰煤业有限公司白岩子矿井及选煤厂项目核准的批复》甘发改能源﹝2019﹞59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靖煤集团景泰煤业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甘肃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次招标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靖煤集团景泰煤业有限公司白岩子矿井及选煤厂井下消防洒水水池、井下生产水池工程
2.2 建设地点:白银市景泰县条山农场境内
2.3 项目概况:白岩子矿井及选煤厂项目位于景泰县城北部,其东南部边界与景泰县城区相接,西北端毗邻景泰县建顺煤业有限公司煤矿(原九支煤矿)。西距寺滩乡8km,行政区划属景泰县寺滩乡。井田面积4.0138平方公里,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0万吨/年,配套同等规模选煤厂一座,设计服务年限40.5年。项目相关开工审批程序已办理完备,于2020年6月2日正式开工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完成矿井投产前井下巷道开拓掘进工程,配套施工地面行政福利设施及生产辅助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占地面积29.4059公顷,项目总投资约248038.56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4工程概况:
2.4.1井下消防洒水水池长16.8m,宽13.6m,高度为4.6m。有效容积为800m³,主体为钢筋混凝土箱体结构;水池主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水池池体均应采用抗渗混凝土浇筑,混凝土抗渗等级不得低于S6。混凝土抗冻等级不小于F200,设计使用年限50年,水池底板厚度均为400、池壁厚度均为300,顶板厚度为200。垫层为100厚C15素砼。抗震设防烈度8度,抗震设防分类为乙类,其他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
2.4.2井下生产水池12.2m,宽12.2m,高度为4.5m。有效容积为500m³,主体为钢筋混凝土箱体结构;水池主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水池池体均应采用抗渗混凝土浇筑,混凝土抗渗等级不得低于S6。混凝土抗冻等级不小于F200,设计使用年限50年,水池底板厚度均为300、池壁厚度均为250,顶板厚度为200。垫层为100厚C15素砼;抗震设防烈度8度,抗震设防分类为乙类,其他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及结构、电气、配管安装各专业施工图中所有工程内容;并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近一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5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3.6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提供以上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书面声明,如未提供查询截图或者有不一致的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6月2日17时00分至2023年6月7日17时00分;
4.1 本项目在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原因操作失误等责任自行承担;
4.2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提交(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2)购买招标文件信息登记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的扫描件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zzxbblb@vip.163.com)办理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4 标书费收取:电汇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电汇时须在汇款附言栏注明:“GGF-JTMY-2023-017标书费”,电汇标书费后,请将付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zzxbblb@vip.163.com);
户名:甘肃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安路支行
账号:1012 5200 0359 468
税号:9162 0102 MA72 Q2LT X8
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标书费后提供完整的《招标文件》至投标人指定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如有疑问,请将疑问的电子版(带盖公章的扫描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发至代理机构指定的电子邮箱(zzxbblb@vip.163.com)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2023年6月27日9时 30分,地点为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 楼第 6 开标厅(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高新开发区雁南路西脉大厦四层);
5.3逾期递交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6.开标
开标时间:2023年6月27日9 时30分(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4楼第6开标厅(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高新开发区雁南路西脉大厦四层);
投标人需派代表出席,其中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靖煤集团景泰煤业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943-555273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秦安路1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931-8280181、13639393868
传 真:0931-8875128
电子邮箱:zzxbblb@vip.163.com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
投标人信息记录表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全称
联系人
手机号
联系人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投标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开具发票类型
£ 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 增值税专用发票(邮寄到付)
收款人信息
账户名称:甘肃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安路支行
账号:1012 5200 0359 468
行号:313821009051
增值税专业发票开票详细信息
单位名称
税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汇款金额
填写标书费金额
代理机构签字确认
发票邮寄地址
发票如需邮寄,请在此写明详细地址、收件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备注:1、填写完整后盖章扫描连同可编辑的word版一起发送到电子邮箱zzxbblb@vip.163.com;
2、请各投标单位务必将本表要求的内容认真填写完整,由于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3、本表后须附营业执照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