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李萍)近日,甘肃省总河长令第9号——《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全面强化河湖管理2023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发布,对全面强化河湖长制,持续复苏河湖生态环境作出了新要求。
《方案》明确,全省上下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进一步夯实河湖长制责任制体系,水域岸线管控不断增强,常态化规范化清理河湖“四乱”,侵占河道、妨碍行洪等问题“动态清零”。全省地表水水质优良(国考断面)比例达到国家目标要求,全面消除劣V类国考断面。水资源节约保护更加严格,严控用水总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均较2022年有所下降。河湖生态环境持续复苏,全省河湖生态流量达到国家要求,水生生态不断恢复。要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大通河、庄浪河等水量分配和生态流量确定等初始水权分配;推进母亲河复苏行动,编制祖厉河、庄浪河、宛川河等河流修复保护方案并加快实施;黄河流域完成14条河流、1个湖泊美丽幸福河湖创建。同时,全面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完善河湖健康评价信息平台,黄河流域完善建立48条河流健康档案。
《方案》还提出,今年,全省要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完成605.65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治理、保护360.43平方千米塬面、完成30万亩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新建100座淤地坝。全面调查摸清全省水旱灾害风险要素、重点隐患及灾害防御能力,黄河流域年内实施25处以上中小河流治理和9处重点山洪沟道防洪治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