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创绿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化工制药行业高浓度有机废水湿式催化氧化处理关键技术与应用示范》设计总承包竞争性磋商三次公告
甘肃金创绿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化工制药行业高浓度有机废水湿式催化氧化处理关键技术与应用示范》设计总承包,招标人为甘肃金创绿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第三次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编号:GZ2305115-GSJCLF
二、磋商内容与服务期限:
1.建设单位:甘肃金创绿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化工制药行业高浓度有机废水湿式催化氧化处理关键技术与应用示范》设计总承包
3.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树屏镇甘肃金创绿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厂区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政府补贴
5.项目规模:
5.1新建处理能力20吨/日的高浓度有机废水湿式催化氧化处理系统一套;包括但不限于:均质罐、吹脱汽提系统、加热换热系统、湿式催化氧化系统、蒸氨系统、蒸发系统(依托现有工程)、生化系统(初步确定为50m3)、尾气处理系统、自控仪表系统、供水及其它配套辅助设备等。
5.2高浓废水预处理中试工艺一套;包括但不限于分离塔、保温釜(预热釜)、输送泵、罗茨风机、气液分离器、离心机、冷凝器等,预处理完的水接入生化系统进行后续处置。
5.3与该项目配套的土建设计。
5.4新建项目与现有蒸发系统连接(招标方提供现有蒸发系统工况等内容)。
5.5根据本项目要求,完成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对整套系统进行Hazop分析及安全设计评价专篇(包含在设计文件内)等文件,设计年限内提供技术服务。
6.磋商内容:根据本项目要求,编制本项目的设计。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对整套系统进行Hazop分析及安全设计评价专篇等服务,设计年限内提供技术服务,设计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及图纸审查单位的审查。
7设计服务期限:项目设计需在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项目的设计文件及概算编制,施工图按照50天内完成设计任务,提交图纸审查机构完成施工图审查。
8质量要求:设计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及图纸审查单位的审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能力;
3. 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建成并目前正常运行的类似废水处理工程设计业绩;
4.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会计报表,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供应商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获取招标文件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3年6月2日18:00时至2023年6月8日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完成磋商报名的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用后方可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系统中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金或电汇,如是电汇,请将电汇底单发送至275771247@qq.com。磋商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3、本次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请投标人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下载专区自行下载“【投标人(供应商)】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说明”及“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固化工具安装包1.1”,按要求进行操作。
五、磋商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竞争性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12日(星期一)上午09:30时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2、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性文件地点: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
3、磋商文件要求的各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编制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性文件中,供应商需确保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及业绩资料均真实有效,供应商需对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磋商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媒介名称
网址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cebpubservice.com
《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
www.zhygcg.com
《甘肃经济信息网》
http://www.gse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