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氧系统应急调峰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供氧系统应急调峰技术改造项目已由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完成登记备案(备案号:金开经发备〔2023〕42号,项目代码:2305-620303-04-02-85355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金昌市金川集团二厂区。
2.1.2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1895.7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1615平方米,在二厂区制氧区东北角预留空地建设两套5000Nm3/h制氧装置。
建设内容:主要由罗茨鼓风机、真空泵、双轴伸电机、空冷器、气动阀 门系统、径向吸附器、氧气缓冲罐、仪表系统、控制系统、电气系统及除盐水系统及配套的循环水、动力 工程等部分组成。制氧装置主要设施由吸附主厂房、辅助用房、空压机房、室外设备及站内管网组成。
2.1.3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274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7月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7月1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 3月31日。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采用EPC总承包发包模式,主要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土建、工艺、设备及管道、电气和仪控等施工图内容(包括所有非标设备的制造图、所有交付图纸均提供纸质和电子版图纸两种格式)。包括项目安全、消防、职业卫生与健康专篇编制,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备案、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派驻人员长驻施工现场,及时提供施工现场设计服务、解决现场施工问题、编制竣工图纸等系列工作。采购内容为经发包人确认的该项目建设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及供应;施工内容为经建设单位确定的施工图所示工程及经批准的相关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可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资质要求如下: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或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上述设计、施工资质,不能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必须组成联合体方可参加投标。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有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
3.2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负责整个项目的设计和施工管理工作,实行全过程管理;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接受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领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3.3.2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近5年( 2018年6月1日~ 2023年6月1日)具有1项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3.3.3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化工工程或冶金工程高级职称。
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有1项类似工程业绩。
安全生产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土建/机械/综合类 C证)。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备管理人员,至少应包括:设计人员专业齐全并具备一定的设计能力,施工管理人员须配备齐全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安全员等。
3.4其他:
3.4.1财务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2信誉要求:近3年(2020年6月1日~ 2023 年 6 月 1 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申请人在最近 3 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列入全国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进入http://zxgk.court.gov.cn自行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为准)的失信企业取消其投标资格。各投标人进入“信用中国”查询本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将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的费用缴纳由牵头人办理;
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单位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
4. 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6 月7日 18时 00 分前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ding.jnmc.com/)首页点击“主体注册”,填写投标企业相关信息后,点击“企业注册”完成投标主体注册。
4.2主体注册完成后,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点击“招投标登录”,选择 “用户名登录”或 “CA证书登录”进行登录;点击“投标人”选项进入“我的面板”,点击“最新招标项目”,在最新招标项目列表中找到拟投标项目,点击进入;在“标段信息”面板底部,点击“参加投标”按钮;勾选复选框后点击“投标登记”,填写投标登记相关信息,确定后自动进入投标登记界面,上传单位介绍信、资格要求文件和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电汇底单(底单须注明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或招标编号)等;点击整条红色记录,点击右上角“提交审批”并点击确定,完成投标登记。
4. 3在企业注册、投标登记、CA数字证书办理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0935-5831892电话进行咨询。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 7 日之前(截止时间 6 月7日18时 00分),在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西路32号金川集团金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8室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亦可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登记、招标代理构审批通过后,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的“下载标书”栏先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纸质版招标文件与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以货到付款的形式快递至招标文件购买人。以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汇至本招标公告第8.2款中指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账号,并将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件人详细地址、收件人名称、联系电话等准确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件信箱。(招标文件汇款备注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JCZJ-JCGS-2023-019)。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6月23日9时00分,送达地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点击“远程开标系统登录”后进入“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达或邮寄至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路80号金川集团采购供应中心办公楼一楼大厅),收件人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和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ebidding.jnmc.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 标 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路98号
邮 编:737100
联 系 人:徐宏、李银萍
电 话:13830566825、18093557353
电子邮件:dyxh007 @126.com、1432545339@qq.com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金川集团金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西路32号
邮 编: 737100
联 系 人: 李明光、崔志斌
电 话: 15101922866、17793539606
电子邮件:Lmg76@126.com、cuizhibin2008@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金川路支行
账 号:62001610101050475852
2023 年 6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