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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结算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6-06 10:02:47

《酒泉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结算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经酒泉市自然资源局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对《酒泉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结算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公布,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JQZRZY(2023)001号

二、谈判内容:《酒泉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完成工作量核算和相关费用评估。

三、工作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依据《酒泉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投标文件》和已签订的《酒泉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合同》,核实工作量,评估项目实际费用,并出具《工程结算报告》和《财务竣工决算报告》。

四、预算金额:小写:¥37000.00元(大写:叁万柒仟元整)。

五、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牵头人必须具有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联合体成员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近3年内至少具备一个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若投标人为联合投标时,会计师事务所按要求提供财务竣工决算类项目业绩,造价咨询单位按要求提供工程结算类项目业绩;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若是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会计师事务所,联合体成员必须为造价咨询单位且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七、公告期限:3 个工作日

八、报名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1.时间: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2.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供应商应在上述时间内,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全部加盖公章) 扫描成PDF发送至邮箱:45174616@qq.com(封皮附联系人、联系方式及电话、电子邮箱)。

3.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以上材料一式1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递交备案。

九、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谈判的时间及地点:

一轮谈判时间:2023年6月15日下午15:00-15:30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轮谈判时间:2023年6月15日下午15:30时

谈判地点:酒泉市自然资源局(411办公室)

递交的资料: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竞争性谈判报价表;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相关业绩、服务承诺书等和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文件(以上资料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一式3份,纸质版的报价文件须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酒泉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范丽娟        联系电话:13679371875

联系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玉门东路1号 

酒泉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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