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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博物馆征集社会流散文物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6-07 09:49:00

市博物馆征集社会流散文物

每日甘肃网6月7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6月6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丰富馆藏,增强中华传统文化和地域文化的研究基础,提升陈列展览的水平,充实陈列展览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兰州市博物馆开始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社会流散文物,征集时间自即日起长期有效。有意者可拨打8817624、8828555详询。

此次征集,本着丰富馆藏,充实展览、弥补缺项,突出地方特色的原则,对来源合法,所有权清晰的各类文物和资料,符合国家文物征集收藏标准的,均予以征集和接受捐赠。征集范围将以黄河文化、丝路文化为重点,同时征集反映兰州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民族交融、文化交流以及工农业发展等方面的具有一定历史、文化、艺术、科学价值的实物资料,共包括历史,民族、民俗,陇原记忆,馆史四大类。

其中,历史类为兰州地区遗留下来的各历史时期的陶瓷器、青铜器、玉石器、金银器、丝织品、建筑构件以及兰州地区历史名人的书画作品、手稿、家具、古籍善本等;民族、民俗类为反映兰州地区历史上民族交融,文化互鉴、贸易往来的实物资料,反映兰州地区各民族生产生活的各类实物资料,包括民族服饰、交通工具、生产生活用品等;陇原记忆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能够见证兰州地区重大发展变化的实物资料,包括文献档案类、影音资料类、文化艺术作品类、契约文书类、证章牌匾类、票证类、生活用品用具类、生产设备和产品类、乡规民约类、度量衡类、建筑构件类、与重大事件或重要人物相关物品类、抗击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资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类、其他类等。

此次征集方式有捐赠和收购两种。其中,鼓励社会机构与收藏爱好者捐赠其所属的各类藏品,本着自愿的原则,收藏爱好者将其合法拥有的藏品进行捐赠的,经市博物馆组织专家认定并同意接受捐赠的,市博物馆将为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并在展出时标明捐赠人信息。对具有重要价值的藏品,市博物馆酌情给予捐赠人适当的奖励。同时,按照自愿出售的原则,收藏者可以将其合法拥有的藏品进行出售,市博物馆组织鉴定专家对拟收购的文物进行鉴定评估,符合征集标准的,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予以收购。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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