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金川集团粉体材料有限公司“含镍废料处理系统技术改造项目(二期)”,已由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完成备案(备案号:备案号:金开管发〔2021〕126号,项目代码:2106-620303-04-02-201145),项目业主为金川集团粉体材料有限公司,项目采用BOT经营模式(建设—经营—移交),招标人为金川集团粉体材料有限公司,含镍废料处理系统技术改造项目(二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BOT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编号: JCZJ-JCGS-2023-011
2、招标项目名称、承包期及服务内容及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包
限 价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运营期及改造工期
1
含镍废料处理系统技术改造项目(二期)
工程建设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不低于1100万元);物料加工成本最高限价为9314元/t(不包含原料成本);经营期内招标人负责所需生产原料(热滤渣等含镍废料)采购及最终产品的销售;招标人向中标人(承包人)收取原料采购及产品销售服务费,原料采购及产品销售服务费不低于原料采购(热滤渣等含镍废料)总金额的1.5%;原料采购费用由中标人(承包人)支付。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详见投标人须知
本项目建设期为6个月(即从合同签订起6个月内完成项目的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完毕、交工投用),改造后具备处理原料(热滤渣等含镍废料二次资源)5000t/a的能力,本项目经营期5年,从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开始计算。
备注
1、工程建设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不低于1100万元);物料加工成本最高限价为9314元/t(不包含原料成本);经营期内招标人负责所需生产原料(热滤渣等含镍废料)采购及最终产品的销售;招标人向中标人(承包人)收取原料采购及产品销售服务费,原料采购及产品销售服务费不低于原料采购(热滤渣等含镍废料)总金额的1.5%;原料采购费用由中标人(承包人)支付。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本项目建设厂址设在原金顶汇公司厂房,配套建设浸出、净化、沉淀、过滤、MVR蒸发等设备设施。
3、投标报价费用包括完成本招标项目质量标准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在内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所需的全部设计费、设备费、施工费、监理费、安装、调试、检验、税费、装卸及搬运、运输保险、贷款利息、中标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4、中标人根据项目经营工作计划安排,中标后需在金昌市成立项目经营公司,并负责办理完成含镍废料处理过程中财务结算等相关手续,以及经营人员的招录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
3.3投标人需提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4投标人需书面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中标后,若投标人具有设计和施工资质,可以自行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工作,开工前须招标人对其资质进行审核通过(设计资质: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投标人中标后,若投标人不具有设计或施工资质,须委托一家具有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单位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委托一家具有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委托前需经招标人审核同意。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以上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同时满足,若有一项审核未通过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提供的所有资格类文件资料应是有效、清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
4. 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 13 日 18 时00分前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ding.jnmc.com/)首页点击“主体注册”,填写投标企业相关信息后,点击“企业注册”完成投标主体注册。
4.2主体注册完成后,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点击“招投标登录”,选择 “用户名登录”或 “CA证书登录”进行登录;点击“投标人”选项进入“我的面板”,点击“最新招标项目”,在最新招标项目列表中找到拟投标项目,点击进入;在“标段信息”面板底部,点击“参加投标”按钮;勾选复选框后点击“投标登记”,填写投标登记相关信息,确定后自动进入投标登记界面,上传单位介绍信、资格要求文件和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电汇底单(底单须注明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和招标编号JCZJ-JCGS-2023-011)等;点击整条红色记录,点击右上角“提交审批”并点击确定,完成投标登记。
4.3在企业注册、投标登记、CA数字证书办理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0935-5831892电话进行咨询。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6月 13日前,(截止时间6 月 13 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西路32号金川集团金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8室持单位介绍信现场购买招标文件。亦可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登记、招标代理构审批通过后,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的“下载标书”栏先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纸质版招标文件与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以货到付款 的形式快递至招标文件购买人。以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汇至本招标公告第9.2款中指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账号,并将增值税发票购买方信息、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件人详细地址、收件人名称、联系电话等准确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件信箱。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6、“网上不见面”开标安排
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6.1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交易,投标人需自行准备可以稳定上网的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dows10,360安全浏览器、WPS或Office办公软件)、打印机、公司相关资质原件、麦克风、摄像头、钉钉(没有账号的请提前申请,注册账号必须为该公司投标登记时填写的联系人电话号码,如需要核验项目经理的项目,钉钉注册账号必须为该项目经理电话号码)。
6.2投标人须在开标截止半小时前登录“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点击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图标,下载“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文件固化工具”和“网上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详细阅读并熟练掌握系统操作方法。
6.3投标人须在开标截止半小时前登录“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选择自己要参与开标的项目,进入项目对应的网上开标厅,录入开标授权人信息,按照“网上开标系统指南”演示步骤来固化您的投标文件,在开标截止半小时前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HASH编码,HASH编码为网上开标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即32位编码)和开标操作(上传递交的只是电子投标文件指纹,并没有上传正式的投标文件,不会泄露任何投标信息)。若在线撤回投标,不提交新的HASH编码,或者开标截止半小时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招标代理机构通过钉钉软件建立网上开标投标人视频会议群,各投标人扫描网上开标系统会议群二维码,加入钉钉视频会议群。
6.4在开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须在系统中上传保存在自己电脑上的固化投标文件,系统会自动核验固化投标文件与开标截止半小时前上传的投标文件的HASH编码是否一致(如果核验没有通过,很可能是投标人选错了固化投标文件或者是在固化投标文件后又修改了投标文件,所以,请确保投标文件修改无误后再固化并牢记系统自动生成的HASH编码。如仍无法解决,可通过钉钉寻求技术人员予以协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6月 29日 9 时 00 分,送达地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点击“远程开标系统登录”后进入“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达或邮寄至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路80号金川集团采购供应中心办公楼一楼大厅),收件人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ebidding.jnmc.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
招 标 人:金川集团粉体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北京路10号
邮 编:737100
联系人及电话:张连亮 段建军 15214151573 13830598771
9.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金川集团金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西路32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明光 徐晓萍 15101922866、15593596896
电子邮箱:xxp1916@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金川路支行
账 号:62001610101050475852
2023年 6 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