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渭县新景乡大寨村2023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已由通渭县农业农村局以通农发〔2023〕60-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招标人为通渭县新景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宏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新景乡大寨村经济合作社,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计划购置704型拖拉机1台、504型拖拉机1台、旋耕机2台、液压翻转犁1台、轮式玉米收割机1台、秸秆还田机1台、旋耕起垄铺膜机1台。
2.2 建设地点:通渭县新景乡大寨村。
2.3 供货期:15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2年度具有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审计报告或银行的资信证明原件);
3.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需提供2023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需提供2023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5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6供应商、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等经济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函)
3.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 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注: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需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的相关证明资料,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相关截图打印后装入投标文件。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6月10日至2023年6月16日,09时00分~11时00分,15时00分~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现场发售。投标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其他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10时30分,地点为甘肃诚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定区陇西路创新大厦16楼第2开标厅)。
5.2在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必须递交一正一副纸质版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肆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渭县新景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牛主任
电 话:0932-525487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宏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维文
电 话:13389427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