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人民检察院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甘肃子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嘉鑫国际建材城D区1栋4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6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ZW-2023-016
项目名称:合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文化长廊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967083万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为合水县人民检察院一楼、二楼、三楼、四楼及楼梯间斜面墙制作文化长廊宣传牌。(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
1.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
1.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的相关证明材料;
1.6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提供网站截屏图片。
1.7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见格式文件);
1.8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函;
1.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节假日除外)。
地点:甘肃子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嘉鑫国际建材城D区1栋4层)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6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甘肃子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嘉鑫国际建材城D区1栋4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6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甘肃子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嘉鑫国际建材城D区1栋4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水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来永恒
地址:合水县新民西路5号
电话:15193646310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甘肃子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紫云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嘉鑫国际建材城D区1栋4层
电话:1526893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