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兰州日报报道 近期,甘肃省人社厅从建章立制入手,研究出台《甘肃省社会保险基金飞行检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飞行检查的遵循原则、启动条件、组织方式、职责分工、检查程序、问题处理等内容,为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飞行检查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办法》明确,飞行检查是指省或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基本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的预先不告知的现场监督检查。检查对象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要时可延伸至参保单位和参保人。
《办法》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年度计划安排的方式,或者因举报线索、数据信息筛查、新闻媒体曝光等反映社会保险基金重大安全风险的因素启动飞行检查。
《办法》突出了飞行检查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的特点和着力防范化解社会保险领域基金安全风险的作用,有助于各级人社部门主动发现问题,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违法行为,发挥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利剑震慑的正面效应。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