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检察院院内围墙、地坪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招标项目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检察院院内围墙、地坪修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建设单位为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张掖市恒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工程项目结算接受政府造价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HYJY2023CS-01
项目名称: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检察院院内围墙、地坪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玖拾伍万捌仟叁佰元整(¥958300.00)
最高限价:玖拾伍万捌仟叁佰元整(¥958300.00)
采购需求: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检察院院内围墙、地坪修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并加盖公章,确保二维码清晰可查(原件备查)。
3.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以上三项扫描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查询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拒绝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投标。
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对其投标报价按3%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文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5)本项目(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投标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须具有专职安全员C证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 6 月 13 日至2023年 6 月 25 日,每天上午0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8: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获取。
2.地点:张掖市恒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张掖市甘州区祥和园原张掖市城投公司1楼)
3.方式: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竞争性磋商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规定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经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填写报名确认书,如逾期递交资料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 6 月 25 日 14 时 30 分至2023年 6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张掖市恒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 6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张掖市恒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站发布(https://www.gsei.com.cn)。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经济信息网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或关注信息公布栏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如未按其要求执行,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承诺书》,其承诺内容包括:投标项目部人员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拒绝资质挂靠,中标后项目部人员全部到岗履职,全面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监督管理,中标后不得将项目分包,如有违法行为接受处罚等。对未提供承诺书的企业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放入本企业中标后将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承诺书(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对未提供承诺书的企业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长沙门路延伸段水厂路口
联系方式:0936-87389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张掖市恒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州区南二环路1306号祥和园原城投公司一楼
联系方式:0936-8829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 晶 电话:0936-8738952(招标人)
赵良涛 电话:0936-8829808(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