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

陇西县通安驿镇高阳村2023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6-14 15:14:06

陇西县通安驿镇高阳村2023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陇西县通安驿镇高阳村2023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村建设项目已由陇西县乡村振兴局以《陇西县乡村振兴局关于通安驿镇高阳村2023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陇乡振局发〔2023〕8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陇西县通安驿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陇西县通安驿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昭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规模:

(一)高阳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对高阳社社内主要道路进行水泥硬化4500平方米,修建河堤护坡300平方米。(二)高阳村主干道两旁水沟整治项目:对高阳村牛站社至高阳社之间主干道两旁水沟进行夯土加固,回填土方3600立方米。(三)垃圾堆放点集中整治项目:高阳村高阳社1200平方米垃圾集中堆放点进行改造,硬化600平方米,绿化600平方米;整治高阳社内残垣断壁1.5公里。(四)废弃官场改造项目:高阳村牛站社2000平方米垃圾堆放点进行改造,水泥硬化420平方米,透水砖硬化600平方米,绿化780平方米,配置休闲长椅6条。

2.2、建设地点:陇西县通安驿镇高阳村。

2.3、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3年7月11日,竣工日期2023年8月20日,总工期40天。

2.4、资金来源:2023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5、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即建造师)须具备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你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资格审查文件内容之一。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6月15日至2023年06月19日;

4.2 获取地点:甘肃昭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4.3 获取方法:领取时,需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原件及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5日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甘肃昭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单独密封递交带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的PDF格式U盘投标文件一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陇西县通安驿镇人民政府

地    址:陇西县通安驿镇

联 系 人:赵富强

联系电话:1829322552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昭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陇西县巩昌镇渭滨家园3-商业201

联 系 人:董刚强

联系电话:18034682879

特别声明:甘肃文化产业网为公益性网站,转载此文(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是出于向网民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非商业用途。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或者媒体机构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栏目导航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