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汇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等级保护三级设备采购项目监理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采购文件编号:GSHFZC2023-38
二、服务内容:
伴随该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理。
三、预算金额:约4.15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企业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银行基本开户信息(原件);
3、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含丙级)的供应商。
4、具有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的无行贿犯罪结果证明截图;
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 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六、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时间:2023 年 06 月 15 日至 2023 年 06 月 19 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
2. 获取地点及方式:甘肃汇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秦州区青年北路61号)现场获取。
注:现场获取询价文件时须携带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公司在职人员(需提供近半年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缴费发票)(以上资料除委托人身份证可为复印件外,其他均为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 年 06 月 21 日 15 时 30 分前(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天水市秦州区新华路818号(新华门小学东侧三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2023 年 06 月 21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张亚霖 电 话:0938-8629032
代理机构:甘肃汇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天水市秦州区新华818号(新华门小学东侧三楼)
联系人:张小珍 电话:17793810069
甘肃汇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0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