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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购置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无线讲解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6-15 14:24:05

兰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购置民族团结进步

宣传教育无线讲解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兰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的委托,对兰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购置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无线讲解器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二、招标范围:

1、购置无线讲解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预算:10万元。

3、交货期:按合同约定。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权威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6月15日至06月21日(9:00-12:00,14:0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资料: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请将:单位介绍信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函、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等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371508009@qq.com(备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信息后,以邮件方式发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七、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联系人:马主任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

电话:0931-883769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轩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中天健广场 2 号楼 11 层 06 室

电话:17794265354

2023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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