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旅游市场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6月14日发布通告。通告称,自6月14日起,禁止任何人进入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禁止在保护区的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
通告强调,此举是为了加强海南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维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
通告提出,在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开展参观、旅游活动的,由保护区管理机构编制方案,方案应当符合自然保护区管理目标;在保护区组织参观、旅游活动的,应当严格按照前款规定的方案进行,并加强管理;进入保护区参观、旅游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管理;严禁开设与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
通告表示,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伍策 一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