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

高舜礼:游客所“遇见”的场景

来源/ 中国网旅游 作者/ 时间/2023-06-19 10:56:08
 原标题:高舜礼:游客所“遇见”的场景

【点睛】只要回顾一下旅游史,就会发现早在还没有景区的时代,行者和游客所感兴趣的就是场景,那时虽无景区但有风景。

为什么说是游客所“遇见”的场景,而不直接说“旅游场景”?这是经过一些思考的,多少还有一点儿讲究。

近一时期,业界有一新论点,大致是说游客的喜好或关注点已“从风景到场景”了。这便不由得让人想问“场景”为何物,游客为何会有这样的选择?

稍微思考一下便觉得,这个场景应是指各种场合、场面、情形之类,而不单是指旅游场景,否则何以与风景相对仗,就如同咱们去了一处蔬菜地,那儿种着白菜、芹菜、萝卜、胡萝卜,但都离不开蔬菜的属性;若以旅游地的各种“场景”而论,首先应该说风景也是一种场景,其次要说旅游场所并不只有风景,而是包括自然风景、人文景致和社会场景,如乡村旅游、工业旅游、非遗制作体验、文旅演艺、户外露营等,就如同我例举的蔬菜园里栽种的各种蔬菜,似乎是说时令菜从白菜转到芹菜了。如果你乐意去考证,随便翻阅一本景区的名录,便知旅游目的地除了自然的风光风景,还有诸多的人文风景,也可叫作“场景”;我刻意说“遇见”的场景,意在显示不仅收门票的旅游地有场景,旅游计划行程中不收门票的主客共享之地也有场景,就是在旅游不下车的行进途中和入驻地也有随时可见的场景,而且在个别研究者看来,这是更要加以强调的。因此,直接说旅游场景是不够全面的。

我不大认同说游客时下对场景更感兴趣的论点,即“从风景到场景”的说法。只要回顾一下旅游史,就会发现早在还没有景区的时代,行者和游客所感兴趣的就是场景,那时虽无景区但有风景。远一些的如《法显传》《大唐西域记》《马可.波罗游记》等,作者之所见就是种种的场景,如此说来场景比旅游景区早得多。去年,我在居家避疫期间,曾浏览了原国家旅游局负责人领衔编辑出版的数辑(套)古今中外游记选,印象清晰的是在清末民初时,包括康有为在内的一些游历海外的社会贤达、达官显贵,既有兴趣于买票逛公园,也有兴致于逛外国大街、商场、市井、赌场、舞场,乃至议会。更有几个出国的下级官吏颇爱去舞厅,专门盯着欧洲仕女袒胸露背的穿着和翩翩起舞的舞姿,并且一连去看了几天,就因为这些场景对他们而言是太有诱惑。这说明,在旅游发展的早期阶段,游客就是风景和场景并重的。今天的各国旅游者也大致如此,一旦去了外国,除了景区、度假区以外,也感兴趣于所到之处的随处所见。有的可能是根据旅游攻略上说的,按图索骥找了去,如法国巴黎塞纳河拿破仑去过的左岸咖啡馆,俄罗斯著名诗人普希金喝完人生最后一杯咖啡出门与情敌决斗而死的那家甜品店;也有口碑相传的一些场景地,如新疆喀什大巴扎的骡马市场是一些欧洲游客想去的,尤其感兴趣于给骡马钉掌的场景。

概而言之,从游客的角度看,场景主要包括三类:

一是专为游客设计的,如景区、度假区、旅游小镇、田园旅游综合体等之中的,这里的楼宇构建、园林园艺、街景装饰、人为表演,都可能成为游客争相拍照的目标,既有风景,也有场景。对大多数游客来说,真正吸引他们的,不在于它是哪一类的景,而在于它的观赏性、趣味性、体验性有多强。就我的专业直观感受而言,以我国旅游客源市场为例,若扣除商务、公务和因私办事儿性质的旅游形态,那么在老百姓所选择的旅游目标中,各种类型的旅游景区还是应占大头,社会性、商业性的一些场景是小头。

二是主客共享的场景,也可视之为宜居宜游宜商之地。其在最初开发或改造提升时,大多考虑了游客的需求和喜好,在审美和宜人上下了大功夫,虽没有景区那一套管理的措施,也不收取门票,但会吸引大量游客前往。如杭州京杭大运河边的小河历史文化街区,既是民居、商铺、客栈密布,也是慕名的游客云集之所;再如北京的什刹海一带,南锣鼓巷、烟袋斜街也是如此。这样的一些地带,也是既有风景,也有场景。

三是当地民众生产和生活的日常状态。这些场景并不考虑游客之所需的,对游客来说就是“遇见”、就是追寻。游客之所以对一些路遇场景感兴趣,就因为所见场景的差异性、特色性、非常态性,这类场景未必全都是正面的,有的甚至粗陋、恶劣。之所以还要去感知它,就因为它冲到你眼皮底下了,或久已问其名声了,由于感观上反差太大,就给旅游者带来意外收获。例如,到了海滨之地去看日出,当地人皆已习以为常,但对游客来说则是罕见的;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遇上按照传统民俗办喜事的,对东部城市人则是难得一见的民俗场景;澳大利亚西南部的珀斯市的一座百年集贸市场,虽然小偷小摸事件的发生概率不算少,但不少游客还是喜欢光顾;再如一些人去非洲国家旅游,除了感受奇异的风光以外,对部落生活、节日民俗、野生动物等也很有兴趣。

那么,场景在旅游中占什么地位?在各类景区之内,游客更喜欢风景还是场景,这不可凭自我感觉和喜好去断言,应该就具体情况去评判,由于各类景区的资源特色和状况不同,游客的喜好和关注点也应不同。例如,在孩童的眼光里,不论带他去哪一类型的景区,他最感兴趣的就是游乐项目;在喜爱摄影的旅游者眼里,评价标准则很可能是看风光如何;若把不同类型景区进行对比,一是看接待游客量,一是看外地游客所占比重。

在游客旅游的全部行程中,场景应是花絮性的增味剂和意外之喜,无法与主要旅游吸引物相抗衡。游客处于猎奇的心态,固然随时会对诸多场景感兴趣,甚至让他迈不开向前的脚步,但并不能使之丧失主要目标;作为游客应很清楚此行主要节点是哪些,遇见的场景要么是在主要目标之内,要么是在行程中的随机或无意,但因遇见了某种场景而改变行程的可能性不大。2019年秋,我去印度旅游了一趟,若以崇尚场景的观点而论,感兴趣的地方实在是太多了,因为这儿的各类场景与日常所见反差太大;即便如此,我还是得按照预先的计划行程和目标去下走,不仅看了景区的自然和人文风景,也看了小学校、瑜伽大学、贫民窟、女神节。除了行程中安排看的场景,还有一些行程中匆匆闪过的场景,包括坐在汽车上、前往旅游目标的徒步行进中、公路休息区、中途餐饮时所看到的。平心而论,此行的场景(安排的和随机的)一点儿不比风景差,但对绝大多数旅游者来说,还是要预订旅游节点的连接线路,而不是像游方僧那样走到哪儿算哪儿。

现在有一种说法,认为旅游的六要素以前大多是对旅游予以支撑和配套的,如今也可以单独成为吸引物、成为场景了,故儿像“行、游、住、食、购、娱”等都可以“场景化”。我觉得这个看法有道理,也在现实中确有例证,但予以普遍的“场景化”是否必要,这得看市场行情和效益。从游客的角度说,你要旅游就离不开这些要素,但是否每一环节和要素都要搞清楚,都要以欣赏的眼光去扩大消费呢?就如同大家喜欢吃某一道名菜,但能有多少人愿意从采购、洗菜、备菜、配料、烧火、烹饪各个环节都去看清楚呢?旅游业界一直推崇的“快旅漫游”,不就是想着尽量省掉前边的环节么?否则出门旅游一趟岂不是太累了。

当然,对很少的人来说,也不排除把看场景作为主要内容。作家毕淑敏在其乘坐豪华专列的游记《非洲三万里》中,就记叙了2位已多次乘坐该豪华专列的外国老年旅游者,一位是在世界很多知名风景地都有房产的女性,步入老年以后就用相当多的时间去旅行;一位是一生挣下花不完钱的男士,则自退休以后就过起四海为家、居无定所的旅居生活。像这样生活无忧而又无很明确旅游目标的人,才可能在大致选择了旅游目的地之后,便信马由缰起来,而不大在意某一种具体旅游吸引物。此外,就是常去某一旅游地差旅和商务的人员,因为对主要“风景”已经烂熟于心,便就可在业余时间随便逛逛,路遇什么场景就什么场景了。

因此,人们不禁会问持“从风景到场景”的观点者,他们意识中的场景是指各类旅游景区之内的,还是主客共享范围的,还是随机路遇的?作为各级文旅部门和旅游业界,能够发力提升的重点在哪一方面?

我认为,对于游客喜欢的所谓场景,怎么去创造、怎么去提升、怎么去引领,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有的类型是可以大有作为;有的类型只能是不间断地施加影响,也就是奔走呼号、煽呼灌输;有的则是没有办法、无能为力的。

第一种,对于专为接待游客的场所,不论叫不叫旅游景区,里边的业态一定要丰富而可人、内涵一定要充盈而有魅力。现在很多的景区不被看好,不少老景区的接待量下降,新开业的半身不遂,问题往往就出在这方面,有的是不重视场景,有的是场景已经老掉牙了,需要借鉴迪斯尼、环球影城等在场景营造上的做法。一些号称旅游强县、全域旅游示范县的地方,其具体旅游绩效的进一步提升,也应该在这个方面下功夫。因此,怎么去要求充实内涵、营造场景也不过分。

第二种,对于主客共享的旅游街区、中央商务区、休闲地段,不论是否由旅游业界主导开发或提升,旅游专业之声都应针对性去建言,使其尽量去营造对游客有魅力的场景,把特色、审美、艺术、流行等融入到诸多生活业态中,使客栈民宿、餐厅茶馆、酒吧歌厅、游艺娱乐、街头水岸等场所变得富有粘性和魅力。但在现实的发展中,一些地方有打造主客共享片区的目标,但在业态和场景上没对应好市场需求,最终还是落得一个门前车马稀。

第三,对于旅游行程中“遇见”的场景,即现实生产生活中随时都会遇到或发生的场景,例如,去发达国家看到一条街上家家户户缀满鲜花的阳台,在外地与当地居民排队吃一次早点的铺子,在恒河岸边看到令人惊异的生活和民俗场景,某些地方牛在悠闲吃草、人却在拉犁耕田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画面,远近驰名的百年剧场和经典艺术展演。这些场景的营造,主要是靠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的推动,旅游界应该是无能为力的。

  不论是风景,还是场景,只要是游客内心之所需,各地政府、旅游业界、各路开发者就应努力去营造、打造乃至缔造。当然,作为广大旅游者也应主动提升旅游审美和文化素养,方能从供给和需求的双侧相向发力,以既能更好地满足旅游消费需求,又能通过旅游发展而倡导美、创造美、陶冶美、引领美,让旅游成为真正促进人类全面发展和进步的大课堂!(高舜礼)

特别声明:甘肃文化产业网为公益性网站,转载此文(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是出于向网民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非商业用途。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或者媒体机构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栏目导航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