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提出,到2035年,逐步把全省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意见》提出,全省县(市、区)政府要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力度,按照每亩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安排资金,力争中央和地方亩均投入不低于国家评价激励要求。各级财政对信贷资金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可给予贴息扶持。各级融资担保机构可对符合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给予信贷担保。支持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规模化经营。
同时,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行项目储备库制度,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全部纳入储备库,做到“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对发生严重质量问题和弄虚作假的测绘、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或构配件)采购、评估评审、招投标代理等从业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纳入负面清单。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单位工作经费、兴建楼堂馆所、偿还债务及其他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无关的支出。(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吕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