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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城市更新城区污水系统提升工程(一期)监理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6-25 09:48:27

灵台县城市更新城区污水系统提升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城市更新城区污水系统提升工程(一期)施工已由 灵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灵住建发〔2023〕18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灵台县溪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融诚汇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RCHX-2023-024

2.项目名称:灵台县城市更新城区污水系统提升工程(一期)监理

3.建设地点及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 对县城区49处1.16公里污水管网进行改造,包含排水工程、道路恢复、交通恢复等附属工程。

工程规模:(1)对城东片区雨水进入污水点改造(第一部分) :对城东片区27处雨污错接点进行改造,新建排水管道562.50米,拆除排水管道215.60米,新修检查井3座;拆除及恢复沥青混凝土路面631.50平方米,拆除及恢复混凝土路面475.50平方米,拆除及恢复人行道181.90平方米,拆除及恢复大理石人行道98.80平方米。(2)对城南片区雨水进入污水点改造(第二部分) :对城南片区22处雨污错接点进行改造,新建排水管道598.90米,拆除排水管道192.20米,新修检查井及排水口24座;拆除及恢复沥青混凝土路面957.43平方米,拆除及恢复人行道239.36平方米。

4.项目预算为:36400.00元。

5.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6.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内全部工程施工内容以及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7.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自筹资金。

8.计划工期:2023年8月8日开工,2023年11月15日竣工,总工期100日历天。

9.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1个监理标段,选择1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2)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现场监理员2人:须具有有效的岗位培训证书;

人员要求:拟派驻地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包括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花名册);派驻工地的监理人员须具备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高级职称,并具备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派驻工地的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并保证每月驻工地天数不少于22天。    

3.投标人须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该网站查询报告结果为准,并加盖公章);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询结果;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网上查询报告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查询函时间为公告发布日之后)。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6月22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06月26日23时59分59秒。

2.地点:中工阳光招采平台(www.ygzcpt.cn)。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 (https/www.ygzcpt.cn/cms/)首页—>登录—>工程建设—>CA登录—>我的投标—>招标文件下载。

电子招标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投标人可在中工阳光招采平台首页下载中心免费下载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使用该客户端可以打开电子招标文件。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使用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及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平台具体流程请翻阅操作手册,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ygzcpt.cn/cms/)【帮助中心>常见问题】下载。有疑问请致电软件制作商:4006123434。

五、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 投标文件递交:中工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ygzcpt.cn/cms/);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可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首页>登录】->【工程建设>CA 登录】->【我的投标>投标项目>进入】,在对应项目内递交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3.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未递交至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 (www.gsei.com.cn) 、中工阳光招采平台 (https://www.ygzcpt.cn/cms/) 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灵台县溪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933-3628181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中台镇下河村罗家湾社

监管部门:灵台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地    址:灵台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82窗口

联 系 人:郭兴平

联系电话:0933-5998268

代理机构:甘肃融诚汇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冯灵娟

联系电话:19909333866

地 址:灵台县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2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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