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市学院培黎校区水塔拆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兰州城市学院的委托,对兰州城市学院培黎校区水塔拆除项目以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磋商文件编号:ZFCG-XH-2023-132
二、磋商内容:(预算金额:35.924582万元)
1、培黎校区水塔拆除 一项。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要求的材料: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须涵盖管道疏通清理、污水处理等相关内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当年新成立的公司或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还未审计完成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或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磋商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日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五、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6月30日每天09:00~18:00(节假日除外)在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3号楼1219室)现场报名获取,报名费300元。供应商应准确登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磋商文件于2023年7月6日09:30之前递交到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的投标书将不予接受。
八、磋商时间和地点:
2023年7月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3号楼1219室)
九、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兰州城市学院
联系人:王处长
联系电话:0931-510837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明阳
联系电话:17693116088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