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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2023yz-04号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6-27 11:07:49

某单位2023yz-04号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2023yz-04号工程(项目编号:2023-JKDLZL-G1001)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本级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其他营房及附属设施整治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2.3建设规模:1744406.52元。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自招标人通知进场之日起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其他营房及附属设施整治工程施工,主要包括二大机务中队、通导连、团办、场站、招待所、食堂、油库、外台整治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其他管理人员:拟投入本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3.4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本年度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投标人近3年(2020年6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6 投标人企业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27日至2023年07月0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按以下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1)网上购买: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按顺序扫描合并为一份PDF文档发送至邮箱565360734@qq.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电话”)。邮件发送成功后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向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的材料(必须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或编辑成一个PDF):

(a)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在其公司至少半年的社保证明;

(b)营业执照副本(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c)投标人无外资、港澳台背景的声明;

(d)投标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e)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质量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f)拟投入本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g)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本年度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h)投标人近3年(2020年6月至今)的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i)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截图;

(j)提供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以上提交的资料不作为通过资格审核的依据。

5.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17日15时00分,地点为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51号省统办一号楼17楼1707室)。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递交或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4)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执行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联络地址:兰州市广场南路51号省统办一号楼1731室

联 系 人:张莉、曹进增

联系电话:0931-8915679、18709406660

电子邮件:56536073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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