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

兰州市智能泊车运营有限公司会议室智慧大屏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6-30 10:24:03

一、招标条件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受兰州市智能泊车运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兰州市智能泊车运营有限公司会议室智慧大屏采购及安装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磋商内容:

室内LED全彩显示屏系统、智能会议设备系统、会议室广播音响系统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技术支持、验收、稳定运行等售后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磋商内容及要求”)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四、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五、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六、质保期:一年(自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七、招标控制价:33万元。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投标人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可提供本单位财务报表。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的证明;依法免税、零申报及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承担和完成本项目的履约能力的书面承诺函。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相关查询结果截图必须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出具的)

6.投标人须提供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磋商小组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书面承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经济信息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文件时间:2023年 06 月 30 日至2023年 07月 06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获取文件地点: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298号中海国际1404A室)。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相关资料。

②以上资料全部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个PDF版文件发送至我司邮箱:2379583158@qq.com,报名资料封面须写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号。资料不齐全者或不合格者不予以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2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298号中海国际1404A室)

3.磋商时间:2023年 07 月 12 日上午10时 00分(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298号中海国际1404A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市智能泊车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格林庭院旁建投2号办公楼2层211室

联 系 人:郎震

联系电话:0931-8232120

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298号中海国际1404A室

联 系 人:王巧玲 刘亚云

联系电话:18794767660   13919286270

电子邮箱:1013211743@qq.com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30日

特别声明:甘肃文化产业网为公益性网站,转载此文(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是出于向网民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非商业用途。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或者媒体机构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栏目导航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