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4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甘01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兰州甘草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2023年2月27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甘01破1号《民事决定书》, 指定北京市盈科(兰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债务人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最大限度维护各债权人合法利益,实现资源有效整合,推动和保障债务人重整成功,充分发挥和识别债务人潜在重整价值及资产市场价值,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现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欢迎有实力的投资人参与债务人重整工作。现将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概况
(一)基本情况
1999年11月23日,债务人经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债务人现工商登记显示:注册资本7,110.25万元,股东为甘肃中正融信商贸有限公司(股权比例90.8%)、甘肃省建材科研设计院(股权比例1.13%)、甘肃省塑料编织袋厂(股权比例3.52%)、兰州市农电公司(股权比例2.10%)、甘肃西部欢乐园有限公司(股权比例2.45%),《公司章程》记载经营期限为20年,经营范围为“水泥、建筑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批发零售”。
(二)债务人核心资产情况
债务人系一家水泥生产企业,厂区内办公楼、食堂、宿舍等生产生活设施齐全。
债务人厂区内的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配套机器设备,于2019年3月建成点火投产。目前,该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处于停产状态。债务人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具备年生产水泥熟料160万吨,年产水泥200万吨,同时利用回转窑年处理生活垃圾20万吨等生产能力。债务人另有2000t/d熟料生产线于2011年5月建成投产,目前处于停产状态,进行技改后即可具备2500吨/日熟料的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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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2019年1月以有偿转让方式取得了榆中县小石峡石灰岩采矿权,评估报告载明的保有储量189.39万吨,可采储量179.92万吨。《采矿许可证》载明的矿区面积0.0444平方公里,采矿权有效期2020年11月19日至2027年2月19日。
另,债务人厂区附近有铁路货场,可通过铁路进行原材料及水泥制成品的运输;债务人厂区靠近G22青兰高速甘草店出口,交通便利。债务人目前以生产P.O 42.5和P.F 32.5硅酸盐水泥为主要产品,产品通过
和认证,持有“龙峡牌”、“甘草”商标,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较大的商业价值。二、招募须知
1.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任一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招募公告所列明的债务人有关情况不应视为任何陈述、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该等情况均应以各重整投资人尽职调查所确认为准。本公告不构成对重整投资人的要约。
3.因本案现为破产清算程序,如在招募期内招募到投资人,则管理人或其他法定主体向人民法院申请将破产清算程序转换为重整程序。
4.债务人能否转入重整程序须由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及人民法院决定,本招募公告不代表任何相关方对债务人后续将转入重整程序的承诺或默许。
5.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补遗,补遗内容将以书面形式送达至所有报名的投资人。
三、重整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1.重整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含机构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
2.重整投资人或其第一大股东或其实际控制人应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参与投资、财务状况良好,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重整投资人或其第一大股东或其实际控制人应当拥有与水泥生产销售业务相匹配、协同的经验、技术。
4.两名或两名以上的重整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报名,联合体各成员均需符合第1项条件,且联合体中至少有一名成员符合第2项条件,至少有一名成员符合第3项条件。
5.具有经营同类业务的经验及背景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
重整投资人应在2023年7月20日17时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指定的电子邮箱。管理人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接收邮寄材料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4-6号国芳写字楼26层;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樊律师17789636932;
郭律师13893382602;
接收报名材料邮箱:zhuzhenyi0931@163.com。
3.重整投资人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重整投资人应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报名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名意向书(格式见附件一)。
(2)重整投资人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含机构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的承诺。
(3)重整投资人或其第一大股东或其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历史沿革、股权结构、组织架构、产业布局、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等,以及重整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其他基本情况。重整投资人以组成联合体方式报名的,可以由牵头方提供一份关于联合体的介绍文件,除前述基本内容之外,还应当介绍各联合体成员的角色分工以及优势。
(4)重整投资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资质证书、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组织架构图等。
(5)重整投资人应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单体或合并口径财务报表;若报名主体存续时间不足一年,应提供其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单体或合并口径财务报表。
(6)保密承诺函(见附件四)。
4.报名要求
(1)重整投资人各项报名材料应按照上述要求加盖重整投资人在公安部门备案的公章。
(2)若重整投资人多次提交报名材料的,则以报名结束前重整投资人所提交的最后一个版本为准,且每次均应提交完整的报名材料,不得以补充材料的方式进行提交。
(3)重整投资人以组成联合体方式报名的,应由牵头方负责提交报名材料。
(4)重整投资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视为未收到有效报名材料。
(5)重整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重整投资人报名参与本次投资人遴选的,视为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或实际未获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资资格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初步筛查
管理人在收到重整投资人提交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后3个自然日内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将通知其补正,并给予3个自然日的补正期,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补正期。
报名材料通过初步审查的,管理人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资料中指定的电子邮箱或报名资料的寄件电子邮箱地址发送《通知》,通知其通过初步筛选。
重整投资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支付人民币100.00万元(大写:壹佰万圆整)意向保证金,并将报名材料纸质盖章原件(一式两份)提交或邮寄至管理人指定的报名地点。重整投资人按时足额支付意向保证金后方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三)尽职调查
1.重整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债务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在掌握的信息范围内给予必要的配合和帮助;重整投资人应自行承担其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所需的费用。
2.重整投资人尽调时间不超过20个自然日,且至迟应在2023年8月11日17时之前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工作。根据各重整投资人实际工作开展的情况,管理人可以适时调整尽职调查工作期限。
3.管理人可根据需要对重整投资人开展反向尽调。
(四)提交投资方案
1.在尽职调查完成之后,重整投资人应当根据管理人的要求编制投资方案,并于2023年8月21日17时之前将投资方案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指定的电子邮箱,并将纸质文件寄送管理人指定地址。
管理人在收到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后,可通过协商方式,与重整投资人就投资方案的细节等进行沟通、明确。
2.投资方案的内容
(1)重整投资人应在递交的投资方案中明确投资方式,应包括偿债资金、经营方案和其他有利于债权人利益的安排,并着重阐明经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债务人市场价值分析、资金投资规模及投资计划、债权人权益保障计划、职工安置计划、经营方案等。
(2)投资人基本情况简要介绍,对债务人的投资优势,是否具备与债务人经营业务和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3)明确的投资金额、支付方式和付款期限。
(五)意向保证金的处理
1.对于未通过资格审查、最终未被选定为正式投资人的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于审查结果或遴选结果通知发出后拾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无息返还意向保证金。
2.如程序转换未获人民法院裁定,管理人将在收到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民事裁定书之日起拾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无息返还正式投资人的意向保证金。
3.如经人民法院裁定转为重整程序并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正式投资人的意向保证金转化为等额的重整投资款。
4.如被选定为正式投资人后因其自身原因在召开债权人会议前退出重整的,或修改后拟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的重整方案的基本条件(包括而不仅限于投资方式、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等)劣于遴选时提交的版本,管理人有权罚没其已缴纳的意向保证金。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本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重整投资人应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管理人通知为准。
管理人招募及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全部过程均接受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
特此公告。
兰州甘草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七月四日
附件:
1.报名意向书(范本);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范本);
3.授权委托书(范本);
4.保密承诺函(范本)。
附件一:
报名意向书(范本)
重整投资人名称
重整投资人简介
(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等)
投资意向概述
(请对具体投资意向进行说明)
重整投资人通讯方式
(联系人应为重整投资人的授权人员)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