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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第一中学2023年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7-06 10:58:04

灵台县第一中学2023年食堂承包经营

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臻诚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台县第一中学的委托,对灵台县第一中学2023年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前来响应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SZCX-2023-030

2.项目名称:灵台县第一中学2023年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3.经营承包费:0元。

4.服务内容:采购学生食堂经营服务企业一家。

5.服务期限:1年。

技术规范及要求:

1、投标人企业须配送相关管理、服务人员,并提供体检证明(主要检查传染病及心脑管等突发性疾病),指定管理人员制度及人员部署表;

2、指定菜谱(包括一日三餐,周一至周五);

3、指定餐费标准,准确标明食物单价和数量;出售同质同量饭菜不得高于市场价格的70%,甲方具有最高价的决定权;

4、需缴纳食品安全保证金,金额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合同为准;

5、指定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及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并交由甲方审定后遵照执行;

6、该项目无预算,盈亏自负,履行合同期一年,(经营期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主),投标人须提供相关的财力、物力证明材料,以保证食堂正常运行;

7、甲方提供场所、食堂墙面、地面、顶部的基础装饰装修,水、电、暖的基础接入,投标企业需按照规范标准保质保量完成其他水电等装饰装修,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履约合同期满后中标企业需恢复食堂场所原样;合同履行期间所产生的的水、电、暖气费由中标企业自行承担。

8、甲方提供一定量的餐厨设备和餐具,不足部分由投标企业提供满足国家食品安全要求标准的餐厨设备和餐具,并提供检验报告,履行合同期满后投标企业提供的餐厨设备和餐具由企业自行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折旧给甲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具有与服务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各项规定);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0年6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3.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6.投标人须具有餐饮服务相关的经营范围,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各方面信誉良好。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7日08时30分至2023年7月13日18时00分在甘肃臻诚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中台镇灵凤南路13号)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由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的方式发送至投标人电子邮箱。

2. 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参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副本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资料带至报名地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方式: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7月25日09时00分,响应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甘肃臻诚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中台镇灵凤南路13号)。

3.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灵台县第一中学

联 系 人:边主任

电    话:13830379899

代理机构:甘肃臻诚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中台镇灵凤南路13号  联 系 人:马晓英

电    话:1819330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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